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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部门预算
索 引 号:014109445/2014-0014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财政预决算公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4-05-31 公开日期:2014-05-3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部门预算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规划的实施监督;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城市化发展规划、区域发展规划、重大专项规划以及基础产业发展战略和重大布局。负责各级各专项规划之间的衔接、平衡,以及有关发展规划及计划的审核、评估和管理工作。参与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

    2、研究提出全市生产力布局、经济发展和结构优化的战略目标和政策;研究制定年度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编制年度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执行计划报告。加强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监测、预测和预警分析,针对国民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和经济结构优化提出政策建议。推进政府目标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科学发展评价考核。

    3、负责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负责组织全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重大专项改革方案的起草、论证、报批工作;负责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与总体改革方案的衔接,研究并协调改革创新中的重大改革问题。推进国家、省有关改革试点工作。会同市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有关领域改革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价考核机制。指导辖市区的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各项专项改革工作。指导、协调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的改革发展。

    4、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研究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全市投资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编制年度重点项目投资计划;推进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统筹协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市场准入、财政、金融、环保、土地、资源利用等方面政策;做好重大项目培育和前期准备工作。负责审批政府性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及项目,组织竣工验收、后评价工作,推进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代建制工作,完善政府性投资资金及投资项目管理。按照权限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负责审核和转报由上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核准的投资项目。依法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

    5、综合监测、分析全市财政、金融运行和政策执行情况,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统筹协调全市资本市场发展,研究提出直接融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研究拟订重大项目投融资方案;负责有关企业债券发行的前期准备、报批和监督工作;负责推进创业投资发展,做好市级创业投资发展引导基金的运作和创业投资企业的备案管理工作;指导、推动股权基金、产业发展基金发展。参与审核并监督拟上市企业募集资金投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和国内政策性贷款使用方向。

    6、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负责统筹全市能源规划建设,推进能源体制改革,组织实施能源产业政策。做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工作,负责安排政府性扶持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推进能源项目建设,组织协调相关重大能源示范工程,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做好能源供需的衔接平衡。

    7、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推进城乡一体化、农业现代化的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审核、审批农林水利重点项目,综合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实施各级产业政策,组织重大特色产业基地(园区)建设,指导协调和组织推进新兴产业发展;负责安排重大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建设项目,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新兴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协调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负责综合协调推进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研究制定和牵头组织实施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安排市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推进全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协调推进创意产业发展。研究提出基础产业发展战略和重大布局,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统筹协调基础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8、规划、协调和管理社会发展工作。统筹协调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组织制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的政策衔接。综合协调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民政、社会保障、就业和收入分配等领域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项目安排;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和协调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相关工作;组织全市社会发展总体水平评估。

    9、研究提出全市开放型经济发展战略,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外商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及其它形式的利用外资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组织实施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承担进口设备免税确认的上报工作。负责沿江开发相关工作。参与招商引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开放区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开发区的设立审核和政策协调工作。

    10、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节约型社会建设。研究修订和组织实施《常州21世纪议程》,推进可持续发展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综合协调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11、研究拟订推进信息化发展的综合规划,组织推进列入市重大项目的信息化工程建设;牵头拟订信息化建设投资年度计划,会同平衡管理全市信息化建设专项引导资金;参与政府网络建设和电子政务发展的协调推进工作;指导市信息中心工作。

    12、负责全市经济协作工作。牵头组织推进我市参与长三角地区合作与发展,组织市际间对口支援、经济协作,组织协调东西部合作和江苏南北挂钩帮扶工作。

    13、负责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和有关计划、预案,协调国民经济动员与国家经济、国防建设之间的重大问题。

    14、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4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加强改革创新。明确改革重点。研究制定2014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明确发改委应该承担的工作责任,着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实质性进展。推进改革试点。积极在现代服务业发展改革试点、重要示范区建设等方面加强争取和探索实践。加强金融创新。

    2、推进规划编制实施。认真编制常州市产城融合发展改革试验区规划。启动“十三五”规划编制。推进苏南规划实施。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

    3、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全力推进省市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年度计划。积极开展重大项目储备工作。深入实施“六个一批”和“四个一批”储备项目工作机制,抓好签约项目、可实施项目这两个关键环节,提高储备项目转化水平。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继续推进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配套工程、常金快速通道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前期工作。

    4、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更大力度推进产业链建设,编制重点产业链专项工作方案,明确“建链、补链、强链”方向和建设重点。更快速度突破发展现代服务业。围绕重点领域,加快推进服务业重点产业发展。推进集聚发展,实施服务业重点集聚区建设工程。推进企业创新,实施服务业重点企业培育工程。推进产业招商,实施服务业重点项目推进工程。

    5、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县域经济发展。重点推进常金快速通道、产业转移合作等目标任务。加快推进中心镇建设。开展市级中心镇的增补调整工作,推进中心镇重点项目建设。做好对外合作工作。加快常盐等共建园区开发建设;做好援疆、援青、对口帮扶陕西安康、三峡库区等相关工作;加强企业境外投资服务。

    6、推动生态绿色发展。加快推进低碳试点。在全市范围内认定一批市级低碳企业和低碳项目,做好省级低碳示范单位中期评估。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实施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循环化改造,构建循环产业链,启动第二批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工作;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矿产”试点工作。抓能源可持续发展。推进重大能源项目建设,推进能源结构优化,推进城镇燃气管网和应急调峰设施建设;引导和鼓励企业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加大我市光伏终端产品应用;提效升级传统能源。

    7、推动社会民生改善。努力构建高位均等的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民资参与社会发展领域建设。提升政府投资社会事业项目的决策科学和管理规范,完善“代建制”项目管理模式,提高政府改善民生的投资效益。整体推进“民生幸福工程”上新台阶。

    8、做好其它全市发展和改革事项 。一是以加强基础工作为抓手,加强经济社会运行监测、预测工作。二是以全市“重大项突破年”和发改系统“工作创新突破年”活动为载体,着力推进对企业、辖市区发改系统工作的支持,建设服务型机关。三是继续做好经济动员及应急管理工作。四是做好涉及发改系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五是开好全市发改系统的工作会议以及全市产业链建设、重大项目推进、服务业等专题会议。六是以素质能力建设为重点,全面提升发改系统工作水平。

    (三)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综合处(规划处)、政策法规处(市目标管理办公室)、固定资产投资处(行政服务处、基础产业处、市重大项目办公室)、财政金融处、经济体制改革处、企事业与市场改革处、农村经济处(市以工代赈办公室)、工业处、能源处、服务业处(市服务业办公室)、高技术产业处(信息发展处)、对外经济合作处、社会发展处(市21世纪议程办公室、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重大项目稽察办公室、经济协作处、苏北办、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老干部处)、监察室。

    下属单位:常州市信息中心、常州市可持续发展培训中心

    二、 2013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4年市发展改革委收支预算包含了发改委机关本级、常州市信息中心、常州市可持续发展培训中心三家单位的收入和支出。

    (一)收入预算4042.71万元。其中当年安排公共财政拨款(资金)3416.79万元;非税收入149.24万元,主要是国有资产的出租收入;上年结余结转资金476.68万元。

    (二)支出预算4042.71万元。从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58.07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09.5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74.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1.07万元;从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678.27万元、项目支出2364.44万元。 

    (三)主要支出内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58.07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事业单位开展发展和改革事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9.55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医疗卫生支出74.02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障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1.07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补贴以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

  三、2014年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支预算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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