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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29/2018-0020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政办发〔2018〕164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2018-12-04 公开日期:2018-12-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8〕164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常州市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

  为加快常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进一步巩固全科医学人才支撑,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8〕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52号),结合《“健康常州2030”规划纲要》要求,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加快落实卫生高质量发展目标要求,深入推进全科医生制度实施,提升全科医生制度发展活力,为健康常州建设提供可靠的全科医学人才支撑。到2020年,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基本建立健全,职业吸引力显著提高,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4.5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到2030年,全科医生制度实现更高质量发展,建成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良的全科医生队伍,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5名以上合格的全科医生,满足健康常州建设需要。
  二、重点工作内容
  (一)加强全科医学人才培养
  1.加大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录。所有当年新录用进入基层医疗机构临床岗位的本科生全部参加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生参加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在分配各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名额时,要优先满足全科学员招录计划,未完成当年招收任务的,市级财政年度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助经费相应核减,核减部分由培训基地补足。每年新增招录全科规范化培训(含助理全科培训)学员不低于50人,财政按照每人每年2万元标准补助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其中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由市、区按5:5分担,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自行承担。加大学员的社会化招录,强化政策扶持,市级财政按照每人每年4万元的标准补助国家级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2.实施基层卫生人员定向培养工程。全科医生、乡村医生招录困难的辖市、区要根据基层人才需求,结合乡镇卫生院编制空缺和自然减员情况,做好全科人才发展统筹规划,加大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力度,实现基层卫生机构全科医生队伍的可持续发展。加强对定向医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情况的监督,保证培养质量。
  3.推进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鼓励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及2010年前入职、已取得临床类和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基层医生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鼓励二级及以上医院有关专科医师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培训合格后增加注册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可在培训基地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全职或兼职的全科服务。全科专业规范化培训临床基地的全科医学科医生原则上都要参加全科转岗培训并增加全科医学专业执业注册。二级以上医院的全科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诊疗或全科带教指导时间可计入职称晋升前下基层服务时间。
  (二)提升全科医学服务能力
  1.医教协同推进全科医学人才培养。积极推进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与具有临床医学或中医硕士专业学位授予资格的高校建立协同教学关系,加强基地建设,完善场地、设备、师资队伍、教学管理等保障条件,市一院、市二院、市中医院、武进人民医院要争取建成高等院校全科医学实践教学基地,争取2-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建成基层实践教学基地。实践教学基地建成验收合格后由同级财政给予适当奖补。推进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加强引导与激励,鼓励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取得硕士专业学位。
  2.加强全科专业基地建设。认定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医疗机构增加全科医疗诊疗科目,按标准独立设置全科医学科,国家级基地全科医学科对协同医院的全科医学科负有业务与管理指导职责。完善对全科医学科的激励机制,对全科医学科医务人员在工资收入、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等方面加大倾斜力度。高标准进行专业基地能力建设,加强培训质量管理,提升培训能效。实施年度市级绩效考评,国家级、省级考评成绩良好以上,创成省级以上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示范基地1个。实施全科专业基层实践基地的动态管理,加强绩效考评,每3年为一周期动态调整基层实践基地。强化临床基地与社区实践基地的培训一体化管理,确保教学培训质量。发挥信息化支撑作用,市级财政支持国家级基地建立全科远程会诊中心。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要积极申报全科专业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争取1家基地取得资质。
  3.加强全科规范化培训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师资遴选与培养,充实师资队伍,实行双导师制。加强师资系统的全科医学理论知识培训,2020年前全部全科带教师资取得省级以上培训合格证书。鼓励针对学员状况与社区卫生服务实际需求,因人施教、按需施教,注重启发引导式教学。聘任基层优秀全科医生承担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理论培训教学工作。加强骨干师资与骨干管理人员培训,实现每个专业基地至少有2名骨干师资,每个培训基地有1-2名骨干管理人员,创成国家级骨干师资培训基地1家。实施师资教学业绩绩效考核并与职称晋升挂钩。建立优秀带教老师评选激励机制,实施优秀带教老师海外研修计划。
  4.巩固发展全科继续医学教育。加强基层在职全科医生及带教师资多途径的教育培训,增强继续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建设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平台,遴选一批服务能力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其他机构作为基层卫生人员实训基地,对基层卫生人员开展全科专业技能培训和考核评价。每个辖市、区各建成1个实训基地,2020年全部建成。财政积极支持实训基地的创建工作。组织基层全科医生的轮训工作,注册为全科医学的基层医务人员副高岗位聘任前应在临床教学基地全科医学科进行过3个月的轮训,进一步提高全科医生岗位胜任力。在岗全科医师参加培训费用由财政部门给予适当补助,其中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由市、区按5:5分担,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自行承担。积极鼓励基层全科医生参加学历提升教育。
  (三)完善全科医学服务保障激励机制
  1.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保基金加大对全科医生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政策倾斜力度,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推行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结合医联体建设,对紧密型、专科共建型等医联体的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在总额预算控制付费的基础上实行总额打包付费,发挥全科医生和家庭医生团队在医保控费方面的“守门人”作用。
  2.加强对全科医学服务的引导。逐步推行三级医院开展专家门诊,实行预约诊疗制度,取消普通门诊,促进人才与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与服务效率。立足于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以全科专业为导向,推进规范化培训基地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建立紧密型医联体,医联体内设立联合病房,实现病员管理、双向转诊与全科教学的紧密互联。
  3.改革完善全科医生薪酬制度。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按照省统一部署,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体现基层特点的巡诊、家庭病床、健康管理等服务价格和服务项目,切实体现全科医生技术劳务价值。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合理核定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使其工资水平与区级综合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各地要根据实际,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有绩效工资政策水平基础上,按当地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水平的10%左右增核绩效工资总量,用于提高全科医生工资水平。各单位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可设立全科医生津贴,对确定为省级基层卫生骨干人才可实施协议工资制。
  4.完善全科医生聘用管理办法。以武进区为试点,推进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县管院用”,实行编制动态管理,各辖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统筹安排使用,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需要。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到农村基层执业的全科医生,可实行“县管乡用”、“乡管村用”。对取得全科医学专业高级职称人员,不受高级岗位比例限制,可超过所在单位的岗位数进行聘用。对基层引进的紧缺型人才,设立特设岗位,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吸引优秀人才到基层工作。
  5.拓展全科医生职业发展前景。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全科医生,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落实工资等相关待遇。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申报高级职称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组织开展全科医生出国研修活动。
  6.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推进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财政承担,并逐步提高补助标准。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重点向全科医生倾斜。实施基层骨干人才遴选工程,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以全科医生为主的基层骨干人才岗位。对省级和县区级基层骨干人才,财政按规定给予相应补助。
  7.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全科诊所。在准入方面不受机构数量和规划布局限制,符合规定的纳入基本医保定点范围。鼓励举办、运营高水平全科诊所。对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非营利性全科诊所,在人才培养与使用、全科医生基层实践基地认定等方面执行与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同等政策。支持全科诊所参与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参与医联体建设。
  8.支持全科医生以多种方式执业。全科医生可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职或兼职工作,也可以个体或合伙在城乡开办全科诊所。加强区域性影像诊断、病理诊断、消毒供应、心电诊断、临床检验中心建设,鼓励和规范社会零售药店发展,为全科医生执业提供条件。鼓励引导公立医院在职骨干医师以及退休医务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开设医生工作室。制定完善直属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核定办法,对城市医生下基层人员单独增核绩效工资总量。
  9.增强全科医生职业荣誉感。突出政府主导,建立完善全科医生表彰奖励机制,表彰选树全科医生先进典型,相关评先评优向全科医生倾斜。组织开展全科技能竞赛,并纳入常州市职工职业技能竞赛项目。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推进。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协同,把加强全科医生制度建设与实施 “卫生人才强基工程”紧密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精准施策,抓好举措落实。各辖市、区政府要落实本地区全科医学制度建设的主体责任,完善制度,优化政策,明确目标任务、推进举措和时序进度,有力有序推进工作。
  (二)加强经费支持。落实各级政府投入责任,并鼓励通过单位和基地自筹、社会支持等多渠道筹资,建立健全多元化、可持续的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在岗全科医生培训等的支持力度。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宣传解读全科医生制度的政策举措和发展成效,宣传全科医生的重要作用和全科医生优秀典型,让医务人员增强从事全科医学工作的信心与职业自豪感,让社会公众增强对全科医学服务的信赖,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全科医学发展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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