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常科发〔2021〕20号)等文件,现启动2023年第二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书面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1.验收对象和方式。市级科技经费拨款50万元(不含)以下的面上项目,采用集中评估的方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项目自动生成验收证书,可在线打印。
2.验收流程。项目承担单位常州市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填写验收申请表并提交,经项目主管部门和市科技局审核同意后提交书面材料。“项目实施和验收操作说明”请登录平台后在首页下载。
3.验收时间。网上申请截止5月6日17:00,书面材料(一式一份,项目合同务必附上,具体要求见附件)上报截止5月12日17:00。
附件:书面验收材料要求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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