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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评选第二届常州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12-0015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基〔2012〕12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12-09-12 公开日期:2012-09-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对第二届常州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的评选范围、表彰数量、有关要求等作出了具体说明
关于评选第二届常州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常教基〔2012〕12号

各辖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单位及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全面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国家《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江苏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及有关规定,特制定印发《常州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见附件1),并就第二届常州市基础教育成果奖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02年1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所取得的教学成果。教学成果完成人或主持人于2002年之前退休或转岗不从事教育工作者不参评。
  二、表彰数量
  40项左右。
  三、有关要求
  1.各辖市、区、局属各单位及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严格按照《常州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精心组织,择优推荐。
  2.各辖市、区申报的教学成果数量:金坛10,溧阳15,武进20,新北8,天宁8,钟楼8,戚墅堰3,局属各单位及有关学校直接申报。
  3.各地、各单位于2012年10月20日前,将参评材料汇总并填写《各辖市(区)、局属单位及有关学校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后,报送常州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逾期将不予受理。
  4.本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常州市教育教研室,联系人:常州市教育教研室李令永,电话:86699812,邮箱:jyslly@czedu.gov.cn。
  附件:1.常州市基础教育成果奖评选办法
     2.各辖市、区、局属单位及有关学校申报情况汇总表

                                                                         二○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常教基〔2012〕12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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