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12第2号(总第17号)
(2012年12月10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江苏省审计厅印发的《全省水利建设资金专项审计调查工作方案》,常州市审计局对常州市财政局、常州市水利局2011年度常州市本级有省以上补助资金的水利重点工程投资计划执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水利建设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常州市武进区、溧阳市2011年度水利投入政策落实情况;有省以上补助资金的水利重点工程投资计划执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和农村桥梁建设等有省以上资金补助计划的农村水利工程配套资金到位情况;2009至2011年度常州市武进区、溧阳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和工程建设管理情况(其中,溧阳市审计调查2010至2011年度)等方面内容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水利投入政策落实情况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的意见》(苏发〔2011〕1号)颁布以后,常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结合常州实际,出台了《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常发〔2011〕29号),常州市武进区结合实际出台了《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武发〔2012〕81号)。
依据常州市武进区、溧阳市财政局提供的财政决算报表和金库报表等资料,按文件规定的计算口径统计水利投入资金数为:
1.常州市武进区2011年水利投入政策落实情况。按文件规定应计提水利资金为34364万元,实际计提为24147万元,实际决算支出为39342万元。其中,可用财力2%-4%用于水利工程建设资金规定应计提数为17804万元,实际计提数为17804万元;水利建设基金规定应计提数为12292万元,实际计提数为3500万元,是规定的28.5%,决算支出数为248万元;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资金规定应计提数为2401万元,实际计提数为976万元,是规定的40.6%,决算支出为22493万元;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用于农田水利建设资金规定应计提数为1454万元,实际计提数为1454万元,是规定的100%;县水资源费规定应计提数为413万元,实际计提数为413万元,是规定的为100%。
2.溧阳市2011年水利投入政策落实情况。按文件规定应计提水利资金为11859万元,实际计提为8161万元,实际决算支出为15399万元。其中,可用财力2%-4%用于水利工程建设资金规定应计提数为5116万元,实际计提数为5116万元,是规定的100%,决算支出数为11584万元,相当于可用财力的4.5%;水利建设基金规定应计提数为4013万元,实际计提数为315万元,是规定的7.8%;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资金规定应计提数为2000万元,实际计提数为2000万元,是规定的100%;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用于农田水利建设资金规定应计提数为521万元,实际计提数为521万元,是规定的100%;县水资源费规定应计提数为209万元,实际计提数为209万元,是规定的100%。
(二)水利重点工程投资计划执行及资金使用情况
1.常州市长江堤防德胜河河口段应急除险加固工程。工程于2011年4月25日开工,6月8日完工并组织了竣工验收和决算审计,工程总投资费用为565.4万元。截止审计日,项目已到位资金为571.4万元。
2.常州市城市防洪2011年度工程。该项目主要包括大运河东枢纽、串新河枢纽、南运河枢纽、采菱港枢纽、澡港河南枢纽等,工程概算总投资为5.7亿元。项目于2010年开工建设,计划2012年底全部完成。截止审计日融资项目已到位资金为11225.4万元,支付项目工程款为9616.8万元;采菱港枢纽、澡港河南枢纽由常州市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处组织建设,2011年底施工单位进场。截止审计日,常州市城市防洪5个枢纽工程按照计划正在建设中,已筹措到位资金为18641万元。截止审计日,工程总体形象进度完成70%左右。
3.溧阳市10座水库大坝除险加固项目。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702万元。项目于2011年11月开工建设,计划2012年5月底全部完成建设。目前资金已落实到位。截止审计日,工程已经实施完成进入验收阶段。
4.溧阳市上兴镇曹山小流域治理项目。总投资为500万元,2012年4月开工,计划5月底竣工.截止审计日,工程总体形象进度完成40%左右。
(三)农村水利工程配套资金到位及任务完成情况
1.武进区2009年度小农水重点县工程。项目于2010年春节后开工,2010年6月份完工,工程概算投资为4071万元。至审计日,资金已全部落实到位为4447.66万元。
2.武进区2010年度小农水重点县工程。项目于2010年12月开工,2011年5月份完工,工程概算投资为6317万元,至审计日,资金已落实到位为6196.29万元。
3.武进区2011年度小农水重点县工程。项目于2012年春节后开工,正在施工过程中,工程概算投资为7385万元。至审计日,上级补助资金3400万元已全部到位,项目所属乡镇应配套资金为3985万元已在年度预算中安排。项目已完成总投资的60%。
4.武进区2011年度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概算投资为3351万元,项目于2011年6月实施完成,实际完成投资为3192万元,资金已落实到位。
5.溧阳市2010年度小农水重点县工程。项目于2010年12月28日开工,2011年6月完成,工程概算投资为4363万元。至审计日,合计4363万元资金已全部落实到位。
6.溧阳市2011年度小农水重点县工程。项目于2011年12月开工。工程概算投资为4389万元。至审计日,已落实到位资金为3974万元。
7.溧阳市2011年度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项目概算投资为670万元。项目于2011年6月实施完成,实际完成投资为569万元,资金已落实到位。
8.溧阳市2011年度农桥建设工程。项目概算投资为2752万元。资金已落实到位。项目于2011年12月底实施完成并组织进行了竣工验收。
9.溧阳市2011年度小农水专项资金。工程估算投资为393万元。目前该项目尚未开工,原因是项目所在位置与2011年小农水重点县的八字桥村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部分重叠,需待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完毕后才能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工程。
(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1.武进区小农水重点县项目。2009年度项目由区审计机关立项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2010年度和2011年度项目由区财政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2009年度小农水项目已投入使用并已通过区级验收和市级验收。
但同时,调查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2010年度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已完成了以镇为单位的工程验收,但至今尚未完成整体验收;对于已完的2009、2010年度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已建立“武进区机电排灌设施长效管护工作考核办法”等管养制度,但对于田间沟渠等工程按照“谁受益、谁管理”进行管养的办法还有待进一步细化;抽查2011年度湟里镇小农水重点县项目现场,发现未按规定及时办理设计方案变更调整手续;截止审计日,2011年度小农水项目总体形象进度完成60%左右,但尚未支付工程进度款。
2.溧阳市小农水重点县项目。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要求,溧阳水利局通过公开招投标选择确定了施工、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廉政合同、资金安全合同、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项目现场均设立了公示牌进行公示。但同时,调查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2010年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已投入使用,已完成了以镇为单位的工程验收,但至今尚未完成整体验收,工程档案资料整理不够规范;抽查溧城镇2011年小农水重点县项目现场,发现部分渠道U型板厚度不足、强度不够、外观形象较差;监理单位、监理人员工作不力,现场监理工作不到位;截止审计日,2011年度小农水重点县项目总体形象进度完成70%左右,但尚未支付工程款。
(五)抽查部分水利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本次将列入省2011年度水利重点工程的常州市城市防洪工程、长江堤防德胜河除险加固工程,溧阳市上兴镇曹山小流域治理、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全面进行了审计调查。调查发现,总体上均能够按照基建程序要求,进行项目的立项、初步设计,通过公开招投标选择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与各参建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投资控制,对投资大的常州市城市防洪工程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市水利局专门制定《市级水利工程防汛和维修养护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常州市水利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办法来规范项目建设管理。溧阳市水利局成立了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安全生产机构、质量管理机构,明确各自职责,还制定了“溧阳市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验收制度”、“ 溧阳市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财务管理制度”、“溧阳市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溧阳市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档案资料管理规章制度”等制度;能够完善手续,规范操作,强化质量管理,实行过程控制。小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对每道工序实行“三检制”,监理单位逐库落实一名监理人员旁站监理,建设单位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常驻现场,加强对施工工序、施工质量的检查,并委托第三方进行工程质量检测。
但审计调查中也发现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溧阳市曹山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招标管理工作不够规范;常州城市防洪工程拆迁补偿经费控制不严格;城市防洪采菱港枢纽工程因原码头搬迁费用无法达成共识,导致方案调整重新选址,影响了工期,按原建设计划较难如期完成。
二、审计评价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中央、省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文件出台后,常州市(辖市、区)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和调研,切实抓好本地区水利现代化规划编制工作,结合各地实际,出台了实施意见。狠抓水利政策的落实和机制完善,近两年水利建设资金投入逐年增加,武进区“十一五”期间累计投入40.51亿元,2011年投入比规定增加14.5%,溧阳市2011年投入比规定增加25.4%。水利重点工程及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总体规范,基本能够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履行项目公示制、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农民义务监督员监督制和竣工验收制。工程建设过程中,制订规章制度,细化质量管理措施,强化质量控制;控制主要材料物资质量和采购,重视财务管理;加强检查监督,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人员。
水利项目的实施是党和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体现,项目实施后,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明显。增强了农业发展后劲,降低了灌溉成本,提高了农民收入。河道疏浚整治后将使蓄水和引排水能力增强,区域防洪抗旱能力进一步提升。农村水利工程改造完成后,工程设施配套齐全,灌排体系健全,农田林网化密度和植被覆盖率增大,减少土壤次生盐碱化和水土流失,减少化肥流失,减轻水体的面源污染,提高生态的调节能力。河道经过疏浚清淤,水质状况明显提高,农村环境发生了较大的改变。据不完全统计,通过2009-2010年度两年小农水重点县项目的实施,恢复、改善、新增浇灌面积35.96万亩、新增节水能力2975万立方、新增粮食生产能力3416万公斤、新增经济作物产值911万元,受益人口47.6万人。但在审计调查过程中,也发现存在部分水利投入政策落实不够到位,2011年度小农水重点县配套资金(乡镇配套部分)还未及时转入专户管理,建设管理还不够规范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水利投入政策落实方面。主要存在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收入未按文件规定足额计提并年终清算、水利建设基金来源未按规定计提或划转等薄弱环节。二是小农水重点县安排的配套资金未能及时拨至财政专户。三是未能严格执行小农水重点县配套资金的财务管理规定。四是工程建设管理不够规范。
四、审计建议
(一)贯彻实施意见的政策措施需要加快落实。
(二)加强资金筹措力度。
(三)进一步加强项目的建设管理。
(四)继续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方面的资金补助投入。
对此次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建议,市及辖市区水利主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整改。目前正在完善制度、落实措施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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