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2015年以来,财政部相继出台了《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存货、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等6项具体准则以及固定资产准则应用指南,《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并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为了有效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保证政府会计改革工作顺利推进,拟举办政府会计改革专题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应用指南,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及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政府会计专版软件操作演示。
二、培训时间、地点
第一阶段:6月6日全天(上午9:30-11:30下午2:00-4:30),行政中心龙城大厅,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读与实施讲解;
第二阶段:6月7-8日(下午13:30-16:30),会计考试中心(龙锦路1259-2号)三楼A教室,政府会计专版软件操作演示。第一批:6月7日下午13:30-16:30,归口预算处、国库处、综合处、经建处、金融处、行政政法处的各行政事业单位;第二批:6月8日下午13:30-16:30,归口教科文处、行政政法处、社保处、农业处、财监处的各行政事业单位。各辖市(区)参培人员统一安排在6月8日下午13:30-16:30上机。
三、参加对象
辖市(区)财政局会计科、国库科等科室相关人员,市本级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市财政局各相关处室有关人员,部分会计领军学员。邀请部分在常高校相关专业老师参加。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政府会计改革和此次培训工作,统筹安排有关人员准时参加培训。
2.请市财政局相关业务处室协助做好参培人员统计和组织工作,跟踪各单位贯彻实施情况。
3.请各辖市(区)财政局和市级各主管部门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宣传、培训和贯彻实施工作,及时反馈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政府会计QQ群:643387378。
4.请参培人员提前熟悉一下有关政府会计政策文件。
常州市财政局
2018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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