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文物保护管理中心: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原常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中心撤销后资产处理的批复》(常财资〔2020〕13号),结合你单位《关于无偿划拨常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中心至文保中心的固定资产请示》常文保〔2020〕6号,经研究,对原常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中心资产处理批复如下:
同意将清查核实的常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中心净资产236310.18元,划拨给常州市文物保护管理中心。
接此批复后,请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完成资产交接,调整常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系统数据。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0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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