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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常州市首届“最美养老护理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672/2020-0004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权责清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生成日期:2020-10-13 公开日期:2020-10-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加强养老护理人才队伍和职业道德建设,弘扬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经研究,市民政局组织开展首届“常州市最美养老护理员”评选表彰活动。
关于开展常州市首届“最美养老护理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民政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保障局、常州市社会福利院:

为加强养老护理人才队伍和职业道德建设,弘扬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经研究,市民政局组织开展首届“常州市最美养老护理员”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辖市区和常州经开区凡从事养老服务业的护理员(含养老机构护理员、居家养老护理员)符合评选条件的,均可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通过单位推荐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养老工作,对老年人富有爱心,有奉献和关爱老人的美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和出色的工作实绩,特别是在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中工作突出;

(二)工作认真,服务到位,熟知并严格遵守服务规章和工作流程,得到服务对象的广泛认可;

(三)获得初级以上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从事养老护理员一线工作满2年以上,目前仍在一线岗位上工作的;

(四)2年内无投诉记录,无责任事故发生,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评选程序和时间

(一)申请推荐(10月13日-10月18日)。各辖市区、常州经开区和常州市社会福利院于10月25日前向市民政局申报推荐人选。推荐名额具体分配如下: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各3名,常州经开区、常州市社会福利院各1名。各单位要认真填写推荐表,事迹材料不少于500字,并报送推荐人证件照(电子版)1张、工作照片(电子版)3张。

(二)考察审核(10月19日-10月22日)。市民政局组成评选工作小组根据各地推荐情况进行考察审核,在此基础上评选出“最美养老护理员”和“最美养老护理员提名奖”。

(三)表彰宣传(10月底)。拟于敬老月期间进行表彰,并印发《常州市最美养老护理员、最美养老护理员提名奖表彰通报》;在新闻媒体对获得表彰人员的优秀事迹进行宣传。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最美养老护理员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民政局分管局长担任,成员由市民政局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组成。

(二)严格公正评选。推荐的最美养老护理员必须是全市养老服务业内的先进典型,是广大养老服务业从业人员学习的榜样,并为服务对象所公认。评选过程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各单位要围绕评选活动,充分利用网站、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体,对全市最美养老护理员的优秀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广大从业人员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营造尊老敬老的浓厚社会氛围。

联系人:陆  峰,联系电话:85681619

附件:常州市首届“最美养老护理员”评选登记表

常州市民政局

2020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常州市首届“最美养老护理员”评选登记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参加养老服务

工作时间

工作单位

技术职称

通信地址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

手机:

受过何种奖励

先 进 事 迹 材 料

先 进 事 迹 材 料

工作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辖市区民政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评审工作小组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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