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委人才办、人社局,经开区组织部、社保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完善人才服务功能、延伸服务触角,根据《常州市人才公寓人才综合服务站(人社服务站)建设方案》(常人社发〔2023〕77号),现就开展我市人才公寓设立人才综合服务站(人社服务站)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我市三星及以上且人才服务工作成效突出的人才公寓。
(二)机构名称。常州**人才公寓人社服务站、常州**人才公寓人才综合服务站。
(三)人员配备。人才公寓为人才服务站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人才工作相关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和技能培训。
(四)办公场所及设施。人才公寓按照“四有”标准建设服务站,即:有固定办公场所(或窗口)、有工作职责、有惠才政策宣传栏、有服务工作制度。经审验通过后挂牌运行。
二、申报程序
1.申报。人才公寓于6月24日前向所在辖区人社局递交申报材料,各辖区人社局初审后于6月30日前报市人社局。
2.资格审核。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等部门对申报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和现场考察。
3.综合评审。市委人才办、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综合评审委员会,根据资格审核和考察情况,提出拟授牌服务站名单,经市委人才办主任会议通过后发文并授牌。
三、其他事项
1. 根据服务站建设和考评情况,市、区两级人才工作部门择优给予服务站6万元的经费补贴,经费从人才专项资金中列支。
溧阳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补贴办法。
2.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服务站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日常监督考核工作。
3.本通知由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4.联系方式: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胡圣涛
联系电话:0519-85681933
电子邮箱:524918791@qq.com
附件:(查阅附件请点击)
1.申报材料目录
2.常州市人才公寓人才综合服务站(人社服务站)建设申报表
中共常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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