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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安全有序推进公共文化场馆和文博单位开放(复工)的通知
索 引 号:MB1531591/2020-0003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文广旅〔2020〕38号 发布机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生成日期:2020-03-11 公开日期:2020-03-1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安全有序推进公共文化场馆和文博单位开放(复工)的通知
关于安全有序推进公共文化场馆和文博单位开放(复工)的通知
常文广旅〔2020〕38号

各辖市、区文体广电和旅游(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自3月13日起,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安全有序推进全市公共文化场馆和文博单位开放(复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自觉配合属地政府开展防疫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二、严格人员管理。严格执行员工凭“健康码”上岗制度,每日早晚两次检测体温,组织健康打卡并核查信息,“一人一档”做好登记。督促员工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做到戴口罩、勤洗手,不参加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场所入口必须有醒目的提醒提示和基本的防控制度告示牌,进行必要的防控知识宣传。加强出入口管理,对进入人员严格落实“健康码”审核和体温检测管理。要安排专人维持秩序,控制人流规模,合理安排人员间距,督促提醒进馆人员戴口罩,杜绝人员集聚。

三、确保场所安全卫生。加强活动场所全面通风,原则上不使用中央空调。阅览、展厅、办公室等重要区域和电梯间、卫生间等公共部位要每日消毒。产生的垃圾应套袋加盖,密闭保存,日产日清。守住安全底线,提前做好重点设施设备、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员工安全培训,严格落实安全措施。

四、建立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防控机制,每日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人员存在发热、胸闷、乏力等异常症状,第一时间报告属地政府,并实施隔离、送医等措施,制定紧急情况下的应急疏散预案。

各辖市、区文旅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指导辖区内的公共文化场馆和文博单位安全有序开放(复工)。


附件:常州市公共文化场馆和文博单位开放(复工)指南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0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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