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江苏省、常州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进行编制。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常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等部门的指导下,根据省、市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民宗工作实际,推进依法行政,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透明化、规范化、便利化。
(一)主动公开情况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2022年,我局主要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和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共计公开16件文件,全文电子化率达100%,相关信息的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也已按规定存档备查。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主要包括本局各类业务文件、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总结、2022年部门预算和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等。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得到进一步完善,及时公开领导分工、内设机构、办公地址及办公时间等信息。贯彻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要求,及时通过局网站“双公示专栏”和“常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对外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工作程序,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条例》要求,明确职责分工,指定政务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及时做好政府网站2022年度报表公布。加强政府信息分类管理,全面推进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不断对政务公开栏目进行优化调整,常态化对已公开政府信息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对已发布的原文件作出有效性明确标注。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建立信息公开登记备案工作,凡公开信息均经分管领导签字后予以公开。
(四)平台建设
全天候、不间断保障局门户网站运行,及时围绕群众最关切、最直接、关系最密切的一系列问题,主动公开最新民宗工作动态和时政要闻。
一是细化发布内容,为实现民族宗教工作的精准化宣传、系统化管理,根据业务职能及时对原有栏目进行了优化配置,细化了栏目分类,并加大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发布力度。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加强部门网站信息公开、简明问答、关切回应、办事服务等功能,简化冗余信息,精简发布内容,优化发布质量。
二是调整发布重点,针对2022年度民族宗教工作重点、要点,加大发布力度,拓宽发布类别,细化发布内容;2022年我局加大了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
(五)监督保障
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业务处室、团体中心专人落实,推动各级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评,按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例会,研究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推动问题解决,形成齐抓共管、统筹协调、通力合作的良好格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标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市民宗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力度仍需加大,信息公开培训工作还有待加强,信息公开质量、公开意识和能力、政策解读质量等有待提高。2023年,市民宗局将紧扣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对照群众期盼、紧扣新时代政务公开要求,围绕省政府和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本单位实际,重点从以下三方面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不断优化申请处理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渠道,提升公开服务能力,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二是不断优化政务公开制度。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继续完善相关平台、设施,进一步加强保密和安全建设。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回应机制,及早发现、及早回应,确保信息权威,消除不是传言,正面引导舆论。
三是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干部培训,切实提高全系统信息员政务公开意识以及把握政策、解疑释惑和回应关切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共收到市人大建议1件,为会办件;未收到需要主办、会办的市政协提案。收到的会办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代表满意率100%。全年工作中,我局继续完善代表委员联系沟通机制,及时向他们通报建议提案的后续落实推进情况,将最新进展答复代表委员;责任到人,定期跟踪调查,切实抓好再答复工作,办好民生实事。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