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
2019年,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十九大和宪法精神,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实行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做到依法治农、依法护农,全市农业法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6月25日至26日,全国深化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现场会在我市召开,我市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被农业农村部作为典型经验予以介绍推广。常州市农业农村局日前也被评为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现将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农业综合执法改革,有效提升农业综合执法效能
1.加强农业执法队伍建设。按照“资源整合、业务融合、部门联合”的理念,以“每月执法论坛”为平台,深化“学习型、规范型、效能型”队伍建设,农业执法队伍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跃上新的水平。5月份,农业农村部政策法规司领导来我局调研时给予高度评价,全国先后有浙江温州市、河南驻马店市、广西南宁市、陕西韩城市、天津市北辰区、我省的南京市、南通市等7家兄弟单位组团来我市学习考察农业综合执法工作。
2.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实行综合执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进一步优化完善农业行政执法机制。一是完善行政执法规范机制。大力加强农业执法信息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移动执法设备和执法记录仪的配备率100%,并要求全程开启记录执法过程,影音资料归入台账备查;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均通过市“三合一”平台流转,立案、调查、处罚决定等重要环节均由法规处进行法制审核;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所有案件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7日内同时在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和省执法信息平台上依法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在农资打假领域,联合五部门制定下发《2019年全市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为联合执法提供制度保障;在长江禁渔方面,加强与公安、海事等部门的密切协作,建立联勤联动、联合执法、协同办案工作机制;在城市河道护渔打非上,与公安部门联合印发《打击渔业违法犯罪行为联动工作机制》,建立警渔联动、快速反应执法机制。三是建立信用评价机制。大力推进农业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与省、市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互联共享,全面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制度,推进社会共治。
3.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强化动员部署。组织各辖市(区)和农资打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收看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印发《2019年全市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意见》,制定《2019年全市农资产品质量抽检计划》,召开全市农资打假工作会议,全面系统部署2019年全市农业综合执法工作。二是强化宣传引导。深入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全市共出动农业执法人员336人次,举办现场咨询培训17个场次,接待咨询群众0.69万人次,印发明白纸、宣传资料1.68万份,悬挂横幅149条。长江禁渔期前夕,印发《2019年长江常州段禁渔通告》,明确长江禁渔时间、范围和要求,公布举报电话;在局门户网站设立长江禁渔专栏;在长江江堤新设或更新25块长江禁渔固定告示牌,在城市河道重点水域增设禁止非法捕捞宣传牌5块;联合常州电视台、常州日报、常州晚报等媒体对长江禁渔工作进行专题报道4次;整个禁渔期间,在“常州新闻”栏目每周滚动播出长江禁渔公益字幕广告2次。三是强化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执法行动,1-11月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516人次,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执法检查20余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单位1658个/次,质量抽检农资产品410批次,立案查处农资违法案件46起,查获假劣农资41942公斤,涉案货值15.747万元。
二、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推进农业“放管服”改革
1.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原则,深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形成农业行政审批“一张网”权力清单,确保“清单外无权力”。按照标准化、规范化和法治化要求,遵循依法行政、简明实用、积极创新、持续改进的原则,认真落实《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有效规范审批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2.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将所有相关的89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集中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窗口统一办理,实现“大厅之外无收件,办事不出大厅门”,统筹组织审批全过程,构建“窗口围绕群众转,处站围绕窗口转”特色服务体系,推行“首问负责”、预约服务、延时办理、一次性告知等工作制度。同时对事项进行标准化改造,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格、一套申报材料”,并结合我市涉农审批服务实际,搭建许可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无缝衔接机制,大幅提高审批效率,并且没有发生一起群众投诉等不良影响事件,根据多次第三方测评结果反馈,办事群众满意率达到100%。
3.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按照“互联网+监管”标准规范,及时推送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数据,并动态更新,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清单与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做好衔接。配合政务办、市场监管局做好对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和“双随机、一公开”系统的改造,与“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实现监管数据联通汇聚,共享数据,支撑跨部门跨地区的联合惩戒,实时接收、处理相关风险预警信息。
三、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行为
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我局研究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对专业性、技术性、政策性较强的重大决策事项,组织专家充分论证;对重大资金安排、重点农业项目和中长期规划等内容均按制度要求,前期做好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经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提高行政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2.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在全市率先建立法律顾问团制度,分别聘请行政法、刑法、民商法领域的四位专业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牢牢把控合法性审查关。强化“两个必须”审核机制,即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必须经局法规处进行合法性审查,我局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必须经法律顾问把关后签订,确保真正从源头防范法律风险。
3.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
四、打造普法活动品牌,营造乡村振兴法治环境
1.强化组织领导。为减少各相关领导小组的重复架构,成立了综合性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各处站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依法行政、农业行政许可服务、农业信用体系建设、“七五”普法等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
2.强化法治思维。实行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在局机构改革到位后继续开设处站长讲法课堂,每月安排一名处站长结合部门工作给全体局领导讲授一部法律法规,让领导干部在学法上更加全面深入,做到先学一步、高出一筹。
3.强化能力建设。坚持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制度,每年开展依法行政能力培训、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更新学习不少于60课时。今年,我局举办依法行政能力培训班共2期,参训人员120余人次。
4.强化环境营造。积极开展多层次、广覆盖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推进基层农业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法律护农进万家”现场普法宣传活动是我局农业法宣的一项品牌活动,自“五五”普法以来已经连续开展13年,在全省、全市农业系统均有较大影响。4月26日上午,我局联合市司法局在武进区夏溪花木市场举办“法律护农进万家”现场普法宣传活动暨农业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揭牌仪式,活动采用发放普法资料、调查问卷、现场咨询、有奖问答等形式,共展出宣传板89块,发放普法宣传资料、优质农资产品等宣传品50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今年我局还在夏溪花木市场建设常州市首个农业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公园在原有的园林景观基础上注入大量的法治文化元素,设置各具特色、各有寓意的法治文化景观设施,让市民在休闲娱乐中潜移默化地受到法治的熏陶,为推进我市乡村振兴走在全国全省前列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常州的农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被省农业农村厅作为典型经验予以介绍推广。
五、加强行政监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1.自觉接受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责任追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问责制,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评议考核,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行为。执法人员信息、行政执法程序、许可与处罚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开展全市农业系统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统一按照农业部相关规范书写执法文书,今年我市农业行政执法案卷再次被省厅评为“优秀案卷”。
2.拓宽信息渠道。充分利用网络、电话、信件等载体,全方位受理群众投诉和反映,凡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依法妥善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认真办理“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工单、主任信箱、来电咨询、网络发言人等信访件,群众回访满意率100%。
3.强化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工作。重视加强与复议任务相适应的机构设置,有效发挥行政复议在维护农村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以及推动依法治农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矛盾、解决纠纷方面的独特优势,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积极推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努力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实现行政执法关口前移。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体制机制,坚持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行为,强化行政监督,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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