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1.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市民政局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民政厅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
2.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具体负责全市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时间为6月15日下午、16日全天(共一天半时间)。原则上在常州市设立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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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00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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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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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0~11∶00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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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00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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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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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个科目,报考人员须一次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社会工作师考试《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两个科目和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各科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等文具,严禁携带计算器,其它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香港、澳门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根据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文件精神,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报考对象为在社会福利、社会求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正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三)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四)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五)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2013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现场审核的报名组织方式。
报名网站:常州考试网
报名时间:2月1日至3月5日中午12时
缴费时间:2月1日至3月5日下午2时
咨询电话:86617131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认真按照报名条件及资格审核要求进行报名。考生在缴费前应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缴费后信息一律不得修改。
(二)现场资格审核时间:3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资格审核地点: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地址:北直街35号。资格审核咨询电话:85681918,12333。
凭“档案号”报名考试的“老考生”,只要在网上报名时填写相应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经网上交费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不需要再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如有需要报名发票的老考生,请于3月18日至3月22日到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北直街35号)一楼服务大厅凭身份证领取发票。
凡报名参加考试的“新考生”,在网上支付完成后,必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后即完成报名,如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则报名不成功。
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在线打印的报名表1张(报名表上有相关的业务工作证明,请务必填写并加盖公章,承诺栏内必须考生本人签名);
2.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三)考生如通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报考该项考试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所支付费用将不再退回;如因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且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四)6月10日起,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教材征订与培训
2013年社会工作者教材未做变动,有需求的考生可在资格审核时至现场征订。考前培训可在网上报名时预订,也可在现场审核时报名,咨询电话:86617136。
八、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函》(苏价费函〔2010〕51号)精神,201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按每人每科62元、主观题按每人每科68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民政局
2013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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