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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能
索 引 号:014109971/2019-0001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事管局
生成日期:2019-04-24 公开日期:2019-04-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根据《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常州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办〔2019〕4号),制定本规定。
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能

一、指导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拟订机关事务管理的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

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市级党政机关行政经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规划建设、大中修、租赁等相关经费以及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维修等相关经费的管理。负责部分市级党政机关财务集中核算工作。

三、按规定承担市级党政机关资产管理工作,制定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四、拟订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下级办公用房管理工作。负责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权属登记、规划建设、调配使用、处置利用、维修、物业、经费等集中统一管理。负责直管公房管理、房屋修缮和安全管理。

五、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住房保障工作,拟订住房保障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六、在市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导下,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市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

七、拟订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下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按规定负责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标准、配备和处置管理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市级党政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市级党政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九、拟订厅局级干部有关服务保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相关服务管理和保障工作。

十、负责市行政中心办公区的安全保卫、环境绿化、爱国卫生等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蒋鹏飞

联系电话:85685811;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7:00;

办公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行政中心3号楼B座22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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