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各事业单位,各辖市区财政局:
为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财政部培训要求,我市将统一组织《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培训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组织
市级培训班由市财政局会计处负责举办,各辖市区属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由各辖市区财政局负责承担。
二、培训时间
2013年3月13日(周三)下午2:00-5:00。
三、培训地点
常州市行政中心龙城大厅。
四、培训内容
(一)《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新旧衔接。
五、参加培训人员
市财政局各业务处室相关工作人员、市属各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各辖市区财政局会计科长。
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目前执行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仍执行原制度。是否参加本次培训班,由单位自行决定。
六、相关要求
(一)请各主管单位将所属事业单位参训人员名单于3月10前报常州市财政局会计处。联系人:孟文英,联系电话:86800339。
(二)培训教材由市财政局提供。
常州市财政局
201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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