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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公布史晓仙等22人具备档案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16-0015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人社职(2016)33号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生成日期:2016-11-22 公开日期:2016-11-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公布史晓仙等22人具备档案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关于公布史晓仙等22人具备档案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常人社职(2016)33号

市档案局,各有关单位:

    经审核,同意常州市档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常州市金坛区服务业发展中心史晓仙等7人已具备馆员任职资格,常州市德安医院司法鉴定所凌燕等15人已具备助理馆员任职资格(名单附后)。

    上述人员取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时间自2016年10月31日起算。

    附件:2016年档案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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