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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进一步加强冬春季家禽H7N9防控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59/2015-0000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动防指〔2015〕1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
生成日期:2015-01-16 公开日期:2015-01-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进一步加强冬春季家禽H7N9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辖市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执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冬春季家禽H7N9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

    当前,已进入H7N9流感高发期,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冬春季家禽H7N9防控工作的通知》(苏动防指〔2015〕1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家禽H7N9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轮流休市、定期消毒制度,巩固活禽交易市场专项整治成果。2014年11-12月,各地按照“全省活禽交易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视频会议”部署和省动防指要求,在地方政府领导下,农业、工商、食品药品、商务、卫生等部门分工合作,全面开展了以“大检查、大检测、大消毒、大整顿”为主要措施的家禽交易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当前,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巩固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落实轮流休市、定期消毒制度,坚持每天收市后对场地、笼具等进行清洗消毒。定期休市期间要实行彻底清场消毒,统一对禽类经营场所、禽类及禽类运载、存养工具、宰杀器具等设施进行消毒,对废弃物和死禽集中收集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有效阻断H7N9疫情在禽类交易市场的传播。

    二、进一步加强重点环节病原监测,及时按规定处置阳性禽群。针对冬春季H7N9发生特点,各地要重点加强辖区内活禽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等禽类交易市场监测工作,市级兽医实验室及时开展病原检测工作,及时掌握H7N9病毒感染情况。凡发现病原阳性要迅速上报,并对确认为阳性的禽群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及时予以处置。对发现H7N9阳性的市场要立即按规定关闭,并进行彻底消毒整顿。

    三、坚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及时消除隐患与风险。各地要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基础上,在H7N9流感流行季节,强化地方政府统一领导,按照农业、工商、食品药品、商务、卫生等部门各自职责和H7N9联防联控机制,坚持每月对活禽交易市场等重点防控场所开展一次联合执法行动,重点督查“定期消毒、轮流休市”制度是否有效落实、“四查一落实”措施是否全面到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从而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与风险,全面落实H7N9防控措施。

    四、切实推进家禽H7N9流感剔除计划,保障家禽业健康发展。要根据《常州市家禽H7N9流感剔除计划实施方案》和本地区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活禽市场、养禽场和野生禽鸟栖息地等区域的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发现并立即按规定剔除阳性禽群。要加强活禽流通调运监管,采取有效措施限制家禽由高风险区向低风险区调运。要加强动物防疫监管,完善活禽交易场所、家禽养殖场点的动物防疫条件,落实科学防控、综合防控,强化部门协调与措施联动,切实推进剔除计划的实施,保障家禽业健康发展。

    五、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确保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当前也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加之春节临近,动物及动物产品长途贩运日趋频繁,各地要切实加强动物疫病监测预警、新生及补栏畜禽的补免,认真落实产地检疫、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的查验、消毒等工作,切实杜绝输入性疫情。要加强节假日期间防控应急值守,建立健全应急值守岗位责任制,对疫情举报等要立即组织核查,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和果断处置。

    以上通知,请即贯彻执行。

常州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

                              201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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