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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智慧城建共享平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5-0017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5〕242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5-09-07 公开日期:2015-09-0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提高城市建设综合监督与管理能力,提升市政公用设施数据共享服务能力,完成国家智慧城市创建任务,同意你局建设常州市智慧城建共享平台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智慧城建共享平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常发改〔2015〕242号

市城乡建设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请批常州市智慧城建共享平台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建〔2015〕23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城市建设综合监督与管理能力,提升市政公用设施数据共享服务能力,完成国家智慧城市创建任务,同意你局建设常州市智慧城建共享平台项目。

    二、该项目拟通过搭建城建信息数据共享平台,整合提升现有城建信息系统,实现从局综合信息平台一个门户入口满足包括信息资源共享(局系统内以及建设局与智慧城市横向部门间)、OA办公、业务管理、行业监管、城市运维、重点工程、公众服务等七个方面的各类管理需求。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基础环境搭建。改造城建信息中心机房,添置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租用专线;购置数据库软件及中间件。

    2、应用软件开发。新建局综合信息平台及公共数据库,升级OA办公系统(含移动端APP应用),开发业务管理模块,拓展市信用平台管理内容(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系统),升级建设工程专业理论知识与技术水平测试系统,升级市政公用地理信息集成系统(GIS)(采集处理地下管线数据),扩展基于GIS应用的城建档案管理系统,升级市政工程综合管理系统,扩展重点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市政公用服务监管系统、局移动端公众服务平台和局网络舆情监测系统。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为1300万元,由市财政统筹安排,分两年投入,2015年预算663万元,2016年预算637万元。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同时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的要求,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系统集成、软件、硬件设备等采购活动应按现行规定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专章。

    特此批复。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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