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执法救济渠道公示 |
索 引 号:014109760/2023-00126 |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卫生信息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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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市卫健委 |
生成日期:2023-07-19 |
公开日期:2023-07-20 |
废止日期:有效 |
内容概述: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执法救济渠道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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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执法救济渠道公示 |
一、监督电话
0519-12345
二、申请行政复议
1.复议机关:向常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复议期限: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60日内。
三、行政诉讼
1.行政诉讼机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行政诉讼期限: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六个月内。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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