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23年重点工作成效明显的集体和个人通报表扬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3〕453号),按照规定的评选程序和要求,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层层把关严格审核,现将拟推荐对象在全市范围内予以公示:
一、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23年重点工作成效明显的集体(排名不分先后)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科
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23年重点工作成效明显的个人(排名不分先后)
曹金华,常州市人力资源和就业创业管理中心失业保险科副科长
史林飞,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徐 洲,常州市钟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科科长、四级主任科员
周 凯,常州市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企业职工管理科科长、一级科员
匡 瑾,常州市天宁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四级主办
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至12月29日。公示期内,如对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519-85682011
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1B912
邮编:213000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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