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督导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59/2022-0013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安全生产政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办发〔2022〕96号 发布机构: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2022-10-10 公开日期:2022-10-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常州市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督导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辖市、区农业农村局,常州经开区农业农村工作局,局相关单位执行。
关于印发《常州市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督导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农办发〔2022〕96号

各辖市、区农业农村局,常州经开区农业农村工作局,局相关单位:

现将《常州市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督导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督导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安委办《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督导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常安办〔2022〕54号)要求,在前期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成效,切实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保持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现就我市“回头看”督导检查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大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组织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督导检查,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六个必须”要求,切实强化“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做到政治站位再提升、百日攻坚再落实、督查检查再细化、安全责任再压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及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安排

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督导检查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开始至11月底结束,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立即作出部署、迅速行动起来,以最高标准、最实举措、最严要求深入推进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深化自查。各地要系统梳理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百日攻坚期间企业自查的有关情况,聚焦发现的最突出问题、最薄弱环节、最明显短板,立即组织若干工作组,通过重点督导、驻点帮扶等方式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实地检查,紧盯问题隐患督促整改落实,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要强化整治管控,严防漏管失控造成群死群伤事故。

(二)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渔业、农机、畜牧、农药及农业危化品、农村沼气等农业安全生产重点领域要做好“条”上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派出工作组前往最不放心的重点地区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紧盯本行业领域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推动集中查处曝光一批非法违法行为,指导帮助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

(三)组织督导检查“回头看”。市农业农村局成立督导组对各辖市区,在10月初至11月底进行综合督导检查“回头看”。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同步开展工作,采用座谈交流、资料查阅、现场核实、明查暗访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

三、主要内容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确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督导检查的主要内容。市农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回头看”主要包括以下八个方面内容。

(一)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开展情况。重点督导检查各地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的情况,是否制定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层层部署落实,通过定期调度、督导检查狠抓推进。渔业、农机、畜牧、农药及农业危化品、农村沼气等重点领域是否按照要求开展大检查工作,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整治清单、落实闭环管理。

(二)党的二十大期间安全防范工作部署落实情况。重点督导检查各地区、各重点行业领域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安全防范工作和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是否组织对不放心的薄弱地区、部位和环节开展督导检查,是否推动重大问题隐患立查立改,确保闭环整治到位等。

(三)重点行业领域百日攻坚行动推进情况。重点督导检查渔业船舶百日攻坚行动推进落实情况,重点整治事项是否按要求实现动态清零,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实现闭环管理,对省、市安委办通报问题的整改落实是否到位。

(四)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化提升情况。重点督导检查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化提升情况,是否组织对“一年小灶”、“三年大灶”涉及到农业安全生产领域专项整治情况逐一过堂,进一步梳理完善,形成深化巩固的具体措施。

(五)农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情况。重点督导检查精准执法情况,是否认真履行长江禁捕退捕工作专班职责,深入开展农业执法“十大专项行动”,对重大隐患是否实行挂牌督办,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并落实防控措施,是否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联合执法等方式加强执法检查,是否组织新闻媒体暗访曝光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六)基层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力量建设情况。重点督导检查县级以上各有关部门是否与乡镇(街道)形成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合力,监管人员配备是否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生产的需要,消防安全人员是否配备到位等。是否举一反三下大力气夯实基层基础,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七)国务院安委会考核巡查及督导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重点督导检查春节冬奥期间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以及国家、省、市各级督导巡查发现问题,有关地区和部门是否制定整改措施并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要求、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是否已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是否针对性推动解决农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盲区漏洞。

(八)重点时段农业安全生产风险防范情况。重点督导检查各地针对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夏季汛期防汛、高温旱灾、台风防御,冬季大雪、冰冻、低温、寒潮等恶劣天气对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影响,组织开展风险研判、动员部署、预案修订、应急准备等安全防护措施执行落实情况等;重点督导检查各地结合岁末年初事故规律特点,推进渔业船舶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情况等,严防年底事故“翘尾”反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督导检查,要制定督导检查方案,结合实际明确细化督导检查重点内容和人员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工作要求在基层一线落细落实。要根据现场工作重点,安排相关行业领域专家积极参与,为督导检查提供专业支撑。

(二)做好统筹衔接。要对照“回头看”的主要内容,进一步查漏补缺,针对性深化本地、本行业的排查整治和督导巡查。市各农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组要做好“回头看”督导检查,原则上各组带队领导不变、人员组成不变,确保熟悉情况、尽快上手,紧盯各地各部门的突出重点问题严督细查。

(三)注重督查实效。各督导检查组应认真学习安全生产大检查相关文件,对照各地各行业工作重点,细化督导检查步骤和环节,合理安排人员分工,形成督促推进合力,充分利用有效时间尽可能多地了解和掌握情况,特别是要督导检查工作亮点和典型经验做法,指导地区部门形成制度性成果。

(四)广泛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宣传优势,报道各地、各有关部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环境的工作及成效,对于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推广,强化指导借鉴作用。要协调相关新闻媒体派出记者参加综合督导检查,加大对突出问题隐患的警示曝光力度。

(五)严肃工作纪律。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轻车简从、廉洁自律,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增加基层负担。坚持督导与帮扶相结合,带着线索去、跟着问题走、盯着问题改,把主要的人员力量和时间精力用于现场督导检查过程中,确保实实在在解决问题。要严格遵守各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动态调整工作安排,切实保障督导检查人员安全,严防感染风险。

局各相关处站于11月20日将“回头看”检查情况报送到市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晋朝柱,电话:8568223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