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区(除省级以上高新区)科技局、常州经开区科技金融局、各有关单位:
近日,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印发了《关于组织推荐江苏独角兽企业的通知》(苏生力〔2023〕14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2023年江苏独角兽企业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由各辖区(除省级以上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企业填写《独角兽企业推荐信息简表》(见《通知》附件1),并以附件形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统一用A4纸正反打印简装成册。
2.各辖区(除省级以上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汇总并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独角兽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通知》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
3.各辖区(除省级以上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将《独角兽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1份、《独角兽企业推荐信息简表》及附件一式4份,于4月10日前报送至常州市科技局高新处,同时将以上文件电子版(格式:汇总表excel、信息简表word、信息简表及附件pdf)压缩包发至联系邮箱。
二、其他事项
1.企业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附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假出资、虚构事实等弄虚作假行为。
2.各辖区(除省级以上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审核推荐工作,对企业填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认真组织推荐本地符合条件的企业。
3.江苏独角兽企业每年重新评定,已获评2022年度独角兽或潜在独角兽的企业需重新参与评审。
市科技局高新处联系人及电话:王树山 85681525
邮箱:834091024@qq.com
附件:《关于组织推荐江苏独角兽企业的通知》(苏生力〔2023〕14号)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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