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层转应急管理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第五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243/2024-0003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通知公告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应急函〔2024〕42号 发布机构:市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2024-07-29 公开日期:2024-08-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层转应急管理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第五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层转应急管理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第五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常应急函〔2024〕42号

各辖市(区)应急管理局、司法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常州经开区应急管理局、司法局、社会保障和卫生健康局、总工会:

现将《应急管理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第五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应急〔2024〕63号)转发给你们,请对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第五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贯彻落实。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普法知识竞赛活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周密筹划实施,精心制定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全程指导跟踪督办。紧扣“推进应急法治,筑牢安全防线”竞赛主题,在全社会集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应急管理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推动普法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提高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的渗透力。二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动员参与。要广泛动员广大学生、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极参与,了解活动要求,学习竞赛内容、掌握竞赛形式,发挥部门业务主管与业务指导作用,督促企业及时组织参加竞赛活动,积极组织开展网上答题,借助政务微信、微博、抖音号,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开展宣传报道,切实提高活动的传播力、影响力和覆盖面。三是加强引领引导,确保活动实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亮点措施,抓好典型宣传。要加强激励引导,按照规定对竞赛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适当激励奖励。

请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将竞赛活动联络员名单汇总后,报送对应部门。

各部门活动联系人:

市应急管理局:吴 佳,电话:0519-85683113;

市司法局:李士军,电话:0519-85681629;

市人社局:杨本亮,电话:0519-86815603;

市总工会:洪玉成,电话:0519-88109935。

附件:1.转发应急管理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第五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2.应急管理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第五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常州市应急管理局        常州市司法局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总工会

2024年7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转发应急管理部 司法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第五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苏应急函〔2024〕106号 

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

现将《应急管理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第五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应急〔2024〕6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实际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制订方案,细化分工负责。要迅速部署发动,紧扣“推进应急法治,筑牢安全防线”竞赛主题,在全社会集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应急管理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推动普法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提高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的渗透力。

二、广泛宣传,协同推进。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司法行政部门、人社部门和总工会要借助政务微信、微博、抖音号,通过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竞赛组织形式及时间安排,引导广大学生、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及时注册并登录学习,参与竞赛答题。要齐抓共管、密切协作,发挥部门业务主管与业务指导作用,督促企业及时组织参加竞赛活动,共同推动参赛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及时改进,力争创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往届参赛工作经验,组织指导各参赛单位及时总结竞赛活动中的亮点,不断提升参赛的质效。要加强对参赛人员的示范引导,依规对竞赛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适当奖励,激励广大参赛队伍和人员争创佳绩。省应急厅将在竞赛期间对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典型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择优选送国家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请各设区市应急局在7月26日前,将本单位普法知识竞赛活动联络员报送省应急厅。

省级各部门活动联系人:

省应急厅:张晔,025-83332382;

省司法厅:李国,025-83591134;

省人社厅:王巍,024-23236010;

省总工会:王瑜,02583536245。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司法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总工会

2024年7月30日


附件2

应急管理部 司法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第五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应急〔2024〕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司法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总工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司法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中央企业: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法治方式助推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体系的构建,按照全国“八五”普法规划和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工作部署,应急管理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普法办决定共同举办第五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推进应急法治,筑牢安全防线。

二、组织单位

应急管理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普法办。

三、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急管理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文件精神。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矿山安全法、防震减灾法、防洪法、法律援助法、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职业病防治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等应急管理类、职工权益保护类法律,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

(三)深入学习宣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防汛条例、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应急管理类、职工权益保护类行政法规。

(四)深入学习宣传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等。

具体法律法规文件名录在竞赛答题平台发布。

四、活动安排

(一)活动形式及时间。

活动分热身赛、正式赛、总决赛,其中热身赛和正式赛采用线上答题模式,通过扫描竞赛答题平台二维码进行学习答题。

1.热身赛。2024年7月25日至7月31日,竞赛系统设计多种普法互动模块,各地区和各中央企业组织动员干部职工、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及时注册并登录学习,充分了解竞赛规则,熟悉竞赛题型。

2.正式赛。2024年8月1日至8月20日,每人每天有3次答题机会,每次随机派发5题,答题成绩计入参赛成绩。

3.总决赛。2024年10月中旬以团体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省(区、市)和各中央企业按照所在赛区正式赛总成绩分别取前10名组成20支代表队晋级总决赛。晋级总决赛的省(区、市)和中央企业各组织一支5人团队参加总决赛,参赛选手须从正式赛答题人员中选择,并请于9月13日前报送参赛人员身份认证信息。

(二)配套普法活动。

1.普法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与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共同举办第五届应急管理普法作品征集展播活动(有关通知已另发)。

2.各省级应急管理厅(局)、司法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总工会要按照竞赛活动总体安排,结合实际通过组建普法讲师团、开展主题讲座、专家现场咨询、普法成果展示、典型案例宣讲等多种方式,同步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普法走基层主题活动。

五、奖项设置

根据总决赛成绩,按照地区和中央企业两个赛区分别设置一等活动奖1个、二等活动奖2个、三等活动奖3个、优秀活动奖4个,并对活动组织积极且成绩优异的组织单位和相关单位进行通报表扬。

六、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各地区和各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本届竞赛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深入基层一线,在普及应急管理、职工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同时,全方位、多渠道激发干部职工、社会公众参与竞赛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提高竞赛活动的传播力、影响力和覆盖面。

(二)精细部署,高效实施。各省级应急管理厅(局)、司法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总工会和各中央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全方位、高效率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请确定竞赛活动和宣传报道联络员各1名并于7月22日前将名单(见附件2)发送到竞赛活动专用电子邮箱(yjpfjs@163.net),同时请联络员及时扫描二维码加入工作群(见附件3)。

(三)多措并举,强化宣传。各地区和各中央企业要坚持正确方向,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新技术新媒体,多层次、多角度、多声部开展宣传报道工作。中国应急管理报社驻各省记者站对口联系各地区和各中央企业开展宣传报道工作。请积极投递稿件(稿件接收电子邮箱:yjpfjs@163.net),稿件将择优在主办单位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注重实效,坚决防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各地区和各中央企业要认真落实中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和防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的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坚决防止层层加码、硬性动员等形式主义现象发生,确保竞赛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五)联系方式。

1.竞赛工作组:夏丽平、李  莹,010-82328255、82328275。

2.宣传工作组:杨  华、翟  琳,010-64463042、87986116。

附件:1.竞赛答题平台

          2.联络员联系表

          3.联络员工作群二维码

应急管理部 司法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全国普法办

2024年7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