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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常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科实验操作考核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23-0007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常教基〔2023〕7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23-04-24 公开日期:2023-04-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做好2023年常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科实验操作考核
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常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科实验操作考核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局属初中及有关学校:
  为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加强实验教学,培养学生核心素养,提升学生理科关键能力,现将2023年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科实验操作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年级及学科
  九年级:物理、化学学科。
  八年级:生物学科。
  二、考核时间
  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下午13:30起。
  三、考核内容及评价
  见附件1。
  四、考核办法
  九年级学生从物理、化学学科分别规定的2个项目中各抽取1个实验进行考核。
  八年级学生从生物学科所规定的2个项目中抽取1个实验进行考核。
  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实验操作考核工作由各初中学校自行组织。5月5日前,各辖市(区)初中校将本校实验操作考核实施方案、基本情况表(附件2)上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初中学校直接报送常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5月6日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所属学校实验操作考核基本情况表,报常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五、考核结果
  实验操作考核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由主考教师根据考核标准当场评定成绩。考核不合格者由各校另行组织补考,补考的考核内容和要求不变。
  六、有关要求
  1.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全面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有关要求,理化生实验技能属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内容。理科实验操作考核衡量学生理化生实验技能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核结果既与学生学期成绩评定挂钩,也是学生毕业基本依据之一。
  2.各校根据各科课程标准认真组织实验教学,开齐开足规定实验,按照教学进度组织教学,不得打乱正常教学秩序,不得加班加点,不得增加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3.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认真组织和安排每所初中学校实验操作考核的督考人员,每所学校至少安排1人,并确定1人作为本地区理科实验操作考核的具体联络人,同时从基教、装勤和教研部门推荐2人作为全市实验操作考核的检查巡视人员。局属初中各推荐1人(学校中层干部或理科骨干教师),参加局属初中学校的实验督考工作。以上人员名单均需填写回执(见附件3),局属初中在2023年5月5日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5月6日前报常州市教育局基教处。
  4.在实验操作考核全部结束后,学校保存好原始材料,并将考核结果统一保存备查。各地各校应认真进行总结。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及局属学校须在2023年5月22日前填写工作总结表(见附件4、5),并报常州市教育局基教处。
  5.各初中校要完善实验操作考核方案,认真扎实做好实验操作考核组织工作。
  各地各校应高度重视实验操作考核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的实验教学,促进学校实验装备的建设和充分使用。常州市教育局将对辖市(区)实验操作考核进行巡视、抽查和反馈。
  上述材料均只需上报电子稿。联系人:奚萍;联系电话:85681352;邮箱:1019321771@qq.com。
  
  附件:
  1.2023年常州市初中理科实验操作考核内容及评价
  2.2023年常州市初中理科实验操作考核学校基本情况表
  3.2023年常州市初中理科实验操作考核各校督考人员、推荐人员及联络人员名单
  4.2023年常州市初中理科实验操作考核辖市区工作总结表
  5.2023年常州市初中理科实验操作考核学校工作总结表
  6.2023年常州市初中学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评分表

  7.2022年常州市初中学生理科实验操作考核督查反馈

常州市教育局

2023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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