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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为农服务工作承诺
索 引 号:014110091/2013-0001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供总〔2013〕9号 发布机构:市供销社
生成日期:2013-02-20 公开日期:2013-02-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为农服务工作承诺
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为农服务工作承诺
常供总〔2013〕9号

         

    为进一步提升为农服务工作效能,助推“三农”发展,现结合供销合作社实际承诺如下:

    一、更加紧密地联系基层群众。建立健全密切联系基层、群众的工作机制。市总社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各处室开展“五个一”活动(挂钩1家基层供销社,结对1户农户,联系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每年开展工作调研不少于1个月,撰写调研报告不少于1篇)和“务实、清廉、为民”主题实践活动,情系“三农”,行为“三农”,切实帮助基层、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更加安全地保障农资供应。深入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创建“农资放心服务示范店”;推广“四位一体”服务模式,扩大“物技结合”服务面。坚决杜绝假冒伪劣农资商品从供销合作社渠道流向农村,农资经营服务做到“适时、优质、安全、高效”,让农民买得放心、用得称心。

    三、更加便捷地推进农产品流通。发挥系统组织资源和网络渠道优势,建办城区“蔬菜平价店”和乡镇“农产品放心店”,探索发展农产品网上交易和“农民网店”,进一步推动“农批、农超、农校、农宅”对接,组织系统内销售型专业合作社开展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

    四、更加有力地推动农民持续增收。着力提高农民生产、销售组织化程度和经营管理水平。联合村级组织带领农民发展农产品销售、村级劳务合作等新型合作社,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联合金融部门拓展农村小贷服务,在更多领域促进农民合作增收。

    五、更加有效地提高机关工作效能。自觉遵守机关人员廉洁自律规定和机关管理制度。落实“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妥善处理供销合作社体制改革的历史遗留问题,协调做好来信来电来访答复工作,确保系统安全经营和和谐稳定。邀请行风监督员不定期来机关明查暗访和下基层听取情况,严格责任追究和考核奖惩制度。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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