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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对2012年常州市级休闲观光农业项目验收情况的通报
索 引 号:014109859/2013-0005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计〔2013〕14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常州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2013-04-02 公开日期:2013-04-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对2012年常州市级休闲观光农业项目验收情况的通报。
关于对2012年常州市级休闲观光农业项目验收情况的通报
常农计〔2013〕14号

各辖市及武进、新北区农林(业)局、财政局:

    2013年1月17日和22日,常州市农业委员会、常州市财政局组成检查验收组,对2012年常州市级休闲观光农业项目进行了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组通过现场检查、查看档案资料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现场、档案资料、财务凭证、项目总结等方面逐一进行了检查验收。现将有关验收情况通报如下:

    一、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2012年,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并组织实施了18个常州市级休闲观光农业项目,项目合同总投资1492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补助资金450万元。从检查验收情况看,18个项目中除“永富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园”项目因建设单位资金发生问题,致使项目无法实施之外,其余17个项目实施总体情况较好。具体表现在:

    (一)项目建设进度较快,较好地完成了合同指标

    17个项目单位都能对照合同,按时完成各项考核指标,特别是在道路、渠道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完成或超额完成了合同指标,如合同计划建设水泥路5090M2,实际建设水泥路5192.50M2。其中,武进区晨山农业产业园休闲木屋设施建设项目,计划建设木屋300M2,实际建设木屋350M2。

    (二)改善了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了项目单位设施水平

    17个项目单位共投入建设资金1548.9万元,比合同总投资增加86.9万元,共建设了沥青道路60000M2、水泥路5192.50M2、砂石路132500M2、停车场88280M2、休闲木(竹)屋8450M2、农耕文化室2560M2、标准化钢架连体大棚28.6亩、喷滴灌300亩、绿化苗木432株,以及其他各类休闲观光配套设施,有效改善了休闲观光点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了项目单位的发展水平和休闲观光点的设施档次。

    (三)延伸了农业产业链,形成了新的经济增长点

    全市休闲观光农业项目坚持以农业为基础,积极延伸农业产业链,由原先单一的农业生产向餐饮、垂钓、休闲、观光等多方向发展,形成了农业经济新的增长点。据统计,2012年17个项目单位共接待游客70.2万人次,比2011年增加18.35万人次,年新增销售收入3656万元,为促进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武进区雪堰镇通过实施“太滆饮食一条街改造工程项目”,村庄环境变得更加优美、整洁,游客也明显增多,2012年共接待游客35万人次,餐饮收入达3500万元,较2011年新增550多万元,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增加了50多万元。

    (四)增加了农民就业机会,有效促进了农民增收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带动农民发展种养殖、提供就业岗位等做法,有效地转移了农村剩余劳动力,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加。17个项目单位,共新增就业岗位714个,带动农户1724户,带动农民5674人,带动各类种养殖面积8500多亩,受益农民人均增收7700多元,为农民增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五)生态环境显著改善,生活环境明显美化

    各项目单位在实施休闲观光农业项目过程中,始终坚持走生态优先、环保优先、低碳经济的道路,在建设休闲观光基础设施的同时,更加注重项目区的环境建设,项目区生活环境不断美化,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农业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溧阳市北山特种苗木休闲观光示范园区绿化提升工程项目,通过种植绿化苗木,建设观光长廊、休憩长亭、停车场等休闲设施,不仅为游客提供了休闲游憩的场所,也为打造瓦屋山休闲观光风景区提供了良好的生态环境。

    (六)档案资料比较齐全,财务管理比较规范

    从此次验收情况来看,大部分项目单位对项目规划图、平面图、预决算书、施工合同书、审计报告、财务账证、验收申请、工作总结等档案资料能整理立卷,并能按照项目合同规定,及时筹集资金,做到专款专用,财务核算严格规范。各辖市、区主管部门也能认真执行县级财政报账制,严把验收关,做到工程完工、中介机构出具审计报告、验收通过之后才进行报账拨付。

    二、存在问题

    (一)溧阳市永富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承担的“永富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园”项目,因项目单位资金出现问题,致使项目无法实施;

    (二)部分项目单位没有树立项目标牌标识;

    (三)个别项目单位施工合同书不规范,合同书中没有明确工程量、规格、型号等质量要求,个别项目单位无施工预算书和工程竣工结算书;

    (四)个别项目单位还存在台账资料不齐全、财务核算不规范等现象。

    三、验收结论

    通过常州市农业委员会与常州市财政局两部门的联合检查验收,2012年度实施的18个休闲观光农业项目中,有17个项目建设单位完成了项目合同规定的考核指标,达到了预期的效果。根据考核打分,对每个项目单位也确定了相应的评价等次。

    优秀等次:溧阳市瓦屋山花木专业合作社、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协会、常州市晨山农业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常州市新绿高科技农业有限公司4家项目单位。

    合格等次:金坛市超群果品有限公司、金坛市山水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溧阳市白云鹿场、常州芙蓉白荡湖农业生态园、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太滆村、常州市新东方农业生态观光园、常州武阳花木有限公司、江苏龙潭湖农业生态园有限公司、常州风云现代生态观光有限公司、常州夏畅农业生态观光有限公司、常州市汤庄无公害葡萄种植园、常州新碧江园农业生态观光有限公司、常州市农委农业与园艺处13家项目单位。

    不合格等次:溧阳市永富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针对项目检查验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关辖市、区农林(业)局、财政局务必高度重视,要督促有关项目单位按照验收组提出的意见严肃整改。

    (一)鉴于溧阳市“永福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园”项目未能实施,现作如下处理:

    1、溧阳市农林局、溧阳市财政局向常州市农业委员会和常州市财政局作出“永富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园”项目无法实施的书面说明;

    2、对溧阳市永福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通报批评,取消其申请实际农业重点项目资格三年;

    3、市财政将溧阳市“永福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园”项目补助资金予以收回,安排用于以后年度市级农业重点项目补助。

    (二)、完善和规范项目档案资料。对项目验收过程中验收组提出的施工合同书不规范、无施工预算书和竣工结算书等问题,项目单位要及时整改,进一步完善项目档案资料。

    (三)、加强财务审计和核算。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资金使用不合理和票据使用不规范的单位,要加强财务管理和核算,加强审计,规范资金使用。

    (四)、对已通过验收的项目,有关辖、区要及时将财政补助资金尾款报账拨付给项目单位。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常州市财政局

    2013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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