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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发展改革委关于丽宝第及周边地块改造项目三期工程调整建设方案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3-0018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3〕257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3-07-30 公开日期:2013-07-3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对丽宝第及周边地块改造工程三期对方案进行调整
发展改革委关于丽宝第及周边地块改造项目三期工程调整建设方案的批复

常州中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丽宝第地块改造项目(中意宝第)三期调整工程核准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我委曾以常发改〔2005〕148号文批复了丽宝第及周边地块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告。鉴于目前该项目一期94546平方米(计容面积)已建成,二期135864平方米(计容面积)在建,三期未开工建设,且建设方案发生重大调整,经研究,现对方案调整后的三期工程批复如下:

    一、根据你公司和市国土资源局2012年12月25日签订的补充协议,市规划局2013年5月21日审定的《丽宝第地块改造项目(中意宝地)三期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总平面图》,常州市环保局2005年12月26日出具常环管〔2005〕92号环评批复意见,市发展改革委2013年7月29日出具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等,原则同意调整该项目三期工程建设方案。

    二、该项目三期工程调整建设方案后地上总建筑面积37461平方米(计容面积),其中:住宅34336平方米、商业2927平方米、配套公建19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657平方米。

    三、该项目三期工程调整建设方案后估算总投资为2799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1044万元,土地及拆迁费用14191万元,其他费用2756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四、请你公司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认真落实好土地使用、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安全、消防、节能等各项要求。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理完毕后开工建设。

    特此批复。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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