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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提案第0175号的答复
索 引 号:MB1531591/2020-0018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权责清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生成日期:2020-12-28 公开日期:2020-12-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提案第0175号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提案第0175号的答复

包立本、仇铁成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常州地区第一个党支部“中共横山桥支部”旧址列入常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加以保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市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别由设区的市、自治州和县级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各级文保单位的公布都是以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为原则的,都需经历一个较长的申报过程,需经过征得被申报对象所有人同意——收集相关申报资料——属地市、区、镇核实情况支持——专家组论证——征询文物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意见——政府公布等过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共公布了八批。

我们认为你们提出的建议很有价值,2017年我局曾将“中共横山桥支部”列入常州市第七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候选单位征求属地意见,属地建议暂缓公布。考虑到文物属地管理的需要,我局尊重了属地意见。

当前革命文物保护出现了良好的形势,在产权所属单位或个人同意的基础上,我们将抓住契机,进一步征求专家和市委党史工委意见,对中共横山桥支部展开人文价值、产权、安全、保养维护及开放利用等方面的充分论证。


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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