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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春江游泳馆及全民健身中心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3-0008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行服〔2013〕56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3-04-08 公开日期:2013-04-0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江苏筑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常州市春江游泳馆及全民健身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春江游泳馆及全民健身中心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常发改行服〔2013〕56号

 

市体育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办理常州市春江游泳馆及全民健身中心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常体发〔2013〕3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江苏筑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常州市春江游泳馆及全民健身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

    二、该工程位于赣江路北侧、港区西路东侧,规划用地面积21357平方米,核定工程总建筑面积26998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建筑面积21493平方米,地下部分建筑面积5505平方米。

    1、游泳馆,位于主体建筑物3层,建筑面积4937平方米(含25×50游泳池、培训池、更衣沐浴室等)。

    2、全民健身中心,建筑面积22061平方米,位于主体建筑物1-2层(含2层夹层),其中:1层为体育用品展示中心、消控室和辅助用房等,建筑面积5814平方米;2层为乒乓球室、桌球室、健身房、街舞室、体育舞蹈房、武术室、瑜伽房、体质监测室、预留活动场地、更衣沐浴房、管理用房等,建筑面积6314平方米;2层夹层为羽毛球篮球综合馆、跆拳道室、体育舞蹈房、琴房、书法室、美术室、棋类室、更衣沐浴房、管理用房等,建筑面积4130平方米;3层屋顶顶部设置热水机房、水泵房、控制室,建筑面积298平方米。

    3、地下部分建筑包括地下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泊位96个)、水处理房、生活及消防泵房、排油烟机房等。

    三、原则同意工程初步设计中总平面布局、主要建(构)筑物等设计。该工程建筑平面为L型布局,框架3层(局部设置夹层)。车行道、出入口、绿化等配套设施按专业设计要求规范实施。  

    四、建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

    五、原则同意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安全、卫生、道路、绿化等设计。

    六、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1023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8695万元,其它费用1535万元。

    七、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结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工程质量、投资、工期和施工安全等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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