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印发江苏瑞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40/2013-0004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环科〔2013〕89号 发布机构:市环保局
生成日期:2013-05-08 公开日期:2013-05-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江苏瑞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
关于印发江苏瑞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意见的通知
常环科〔2013〕89号

江苏瑞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环保部《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号)和省环保厅《关于公布江苏省第八批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苏环办〔2012〕3号)要求,受省环保厅委托,2012年11月15日,我局会同溧阳市环保局和特邀专家组成评估验收组,对你公司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了现场评估验收。评估验收组听取了审核单位情况介绍和咨询方审核工作汇报,经审阅相关资料并查看部分清洁生产方案的实施情况,形成了验收意见。现将验收意见印发给你公司:

    一、江苏瑞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位于溧阳市南渡镇强埠工业园,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现有职工600人,从事化学品制造,2010年生产工业季戊四醇(含量88%)2087.8吨、工业季戊四醇(含量98%)10383.5吨、双季戊四醇2240.38吨、甲酸钠8687.4吨、甲酸5456.42吨、硫酸钠8785.1吨,年产值2.7亿元。公司建有废水预处理装置,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入溧阳市强埠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审核前年新鲜用水量22.1万吨、用电量1098.6万度、耗煤37082吨。   

    二、公司领导重视清洁生产工作,能够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上报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并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培训,成立了审核领导和工作小组,具有较完善的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可持续性清洁生产方案明确。

    三、公司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常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经筛选确定季戊四醇系列产品车间为此次清洁生产审核重点,提出了包括降低单位产品能耗和污染物减排的清洁生产目标,编制了清洁生产实施方案,并对其中的中高费方案进行了技术、环境、经济可行性分析。本轮清洁生产共提出清洁生产方案20个,其中无低费方案17个、中高费方案3个,实施率均为100%。审核报告编制质量良好。

    四、根据审核报告,本轮清洁生产共投入资金76.8万元,重点实施了挂袋式布袋除尘器改为低压脉冲袋式除尘器、冷却水循环利用、工业季戊四醇(含量88%)蒸馏脱甲醛余热利用等工程,预计年产生综合经济效益167.69万元,单位电耗、水耗、煤耗均有下降,节电53万度/年、节水40810吨/年、节煤1200吨/年,减少清下水排放40810吨/年、减少二氧化硫排放3.84吨/年、减少粉尘排放4.8吨/年(具体污染物削减量由我局依据总量有关考核办法进行核算),基本达到预期清洁生产目标,取得一定的环境和经济效益。

    五、根据专家意见和现场评审考核,评分等级为良好,验收组认为,本轮清洁生产审核效果明显,达到省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验收要求,同意通过验收。希望公司通过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建立持续性清洁生产审核机制,走清洁发展、节约发展之路。

常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5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