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常州市司法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司法局办公室
2022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司法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2年,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紧扣中心工作和群众需求,切实抓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办理、专项任务落实,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和法治建设的满意度。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1.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对使用“常司发”“常司办发”“常司法审”的局发文件,准确标注公开属性,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第三方合法权益,以及市局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过程性信息、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外,一律依法、及时公开。(牵头处室:办公室)
2.做好政策解读。对组织开展的年度重点工作,及时发布政策简明问答图解,重点加强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主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相关解读材料同步在政府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发布。(牵头处室:办公室、相关业务处室)
3.办好开放活动。紧密结合实际,利用“4˙8司法日”、“依法治市法治观察员”观摩等活动介绍司法行政工作,主动听取意见建议,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率。认真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应公开尽公开。(牵头处室:普法和依法治理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4.及时公开财政资金信息。本部门预算决算报告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详细列支有关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和“三公”经费等信息,在上级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情况的透明度。(牵头处室:装备财务保障处)
二、严格依申请公开办理
5.提升服务能力。通过改进办理方式、畅通受理渠道、加强与申请人沟通等,进一步提高办理效率,确保答复解释工作到位,引导群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避免因依申请工作不规范引起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牵头处室:办公室)
6.规范办理流程。市局办公室接收审查信息公开申请后应当及时转交承办处室,承办处室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答复意见并经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必要时可对疑难申请交由市局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最后交由市局办公室答复申请人。对于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一并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减少对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牵头处室:办公室、相关业务处室)
三、认真抓好专项任务落实
7.推送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及时、准确、主动公开支持企业发展的各类政策、通知公告,按要求上传至市政府门户网站并推送至“惠企政策平台”,助力营商环境改善。(牵头处室:办公室)
8.开展在线访谈。围绕社会公众普遍关心和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主题,开展在线交流活动,积极引导市民参与讨论,回应群众关切。年内,重点围绕行政复议改革、法律援助、仲裁便民等主题,开展至少3次在线访谈。(牵头处室:行政复议应诉一处、法律援助管理处、仲裁办)
9.召开新闻发布会。坚持“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正确引导”的原则,紧紧围绕全市司法行政重点工作,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为目的,推动新闻发布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年内,根据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至少举办两场新闻发布会。(牵头处室:宣传教育处)
10.组织网上直播。年内,围绕“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等主题,至少组织1次网上直播。(牵头处室:普法和依法治理处、办公室、装备财务保障处)
11.开展民意调查征集。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政民互动”栏目,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开展群众意见建议调查征集活动,为各项工作决策提供重要参考。年内,围绕年度立法制规项目等,组织开展至少3次调查征集活动。(牵头处室:地方立法处、备案审查处、装备财务保障处)
12.策划制作专题。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阶段性重点工作、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等至少策划制作1期专题。(牵头处室:办公室、相关业务处室)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3.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时序进度推进各项年度重点工作,统筹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向责任部门提出意见,限期整改。(牵头处室:办公室)
14.加强业务学习。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加强对政务公开理论实践的调查研究,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牵头处室:办公室)
15.加强舆情监管。加强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维护和监管。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舆论。(牵头处室:办公室、宣传教育处、装备财务保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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