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恐龙园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邀请泰国艺人一行2人(名单附后),于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在常州恐龙园股份有限公司驻场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演出,依法纳税,并于演出日期前向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备案。请常州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附件:被批准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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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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