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我局《关于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市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处理情况的通报》(常建〔2015〕71号)将江苏科达建设有限公司、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列为“重点监控企业”。
江苏科达建设有限公司、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被列为“重点监控企业”后,能认真查找、分析原因,严肃处理责任人,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在承发包交易行为、维护农民工权益“三项制度”等方面进行了整改,并已妥善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日前向我局递交了解除限制准入的申请报告,企业注册地主管部门出具了同意解除市场准入限制的意见。
我局有关部门对江苏科达建设有限公司、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整改情况进行了核查,两企业至今没有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上访、投诉事件。
鉴于以上情况,并根据省清欠办《关于废止<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清办〔2013〕11号)精神,我局同意解除对江苏科达建设有限公司和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重点监控。
特此通知。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2015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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