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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度标准化工作实施计划
索 引 号:014109971/2018-0004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机管〔2018〕36号 发布机构:市事管局
生成日期:2018-11-21 公开日期:2018-11-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确保机关事务管理服务标准化工作有序推进,高标准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依据《常州市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三年实施方案(2018-2020)》,现就落实2018年度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的各项任务制定如下实施计划。
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度标准化工作实施计划
常机管〔2018〕36号

为确保机关事务管理服务标准化工作有序推进,高标准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依据《常州市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三年实施方案(2018-2020)》,现就落实2018年度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的各项任务制定如下实施计划。

一、主要任务及完成时间

(一)完成标准化工作省级试点申报。根据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有关要求,在标准化工作专业机构指导下,结合实际,制定标准化工作的相关框架,申请省级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试点项目。

完成时间:2018年5月

(二)开展标准化工作专题调研。围绕标准化工作的“结构框架、组织实施、宣传贯彻”等内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在此基础上,制定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标准化工作组织机构、搭建标准化工作班子。

完成时间:2018年7月

(三)深入开展思想发动。召开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提高干部职工对标准化工作意义的认识,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完成时间:2018年8月

(四)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组织有关人员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标准化工作业务培训,邀请标准化工作专业机构进行专题讲座,提升干部职工标准化意识,提高标准化工作的业务能力。

完成时间:2018年8月-11月

(五)建立标准化工作战略合作机制。加强与相关标准化研究院(所)工作对接,与湖北省标准化研究院签订标准化工作试点项目合作协议,为标准化试点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

完成时间:2018年8月

(六)构建标准化工作体系框架。坚持需求导向,遵循“合规性、系统性、适用性、效能性、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标准化工作原则,对相关职能职责和管理服务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构建符合常州实际、具有常州特色的机关事务管理服务标准化工作体系框架。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

(七)做好标准化工作先行试点。坚持试点先行,认真做好安全保卫标准化工作试点工作,为标准化工作全面展开积累经验、提供方法。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

(八)完成部分标准编写工作。辖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局机关各处室、行政中心管理处和行政中心各社会化服务单位,结合工作职能职责和管理服务保障工作需要,按照“从易到难、从简到繁、循序推进”,选择2-3项工作内容,完成相关标准的编写工作,为后续标准制定奠定扎实基础。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进标准化工作是我市机关事务工作今后两年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辖市(区)、机关各处室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标准化工作是建设现代机关事务迫切需要、是深化机关事务改革的重要基础、是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是提升干部队伍素质的重要举措,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标准化工作上来。

(二)发动全员参与。标准化工作是对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保障全过程、全方位的优化和再造,涉及到机关干部职工每一个人和每一项工作,标准要由每一个具体岗位的同志参与编写,各辖市(区)、机关各处室、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做好宣传发动,确保每一名同志都参与到标准的编写和制定过程中,确保制定标准的合规性、系统性、适用性、效能性。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辖市(区)、机关各处室、各有关单位作为标准编写制定的责任主体,要精心组织、认真谋划,细化工作任务、倒排时间节点,把标准编写落实到具体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相关标准编写工作。局标准化工作项目组要切实做好与标准化专业机构的对接,项目组成员要会同标准化专业机构,切实加强对标准编写工作的指导,确保各辖市(区)、机关各各处室、各有关单位标准化工作同步推进。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辖市(区)、机关各处室、各有关单位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责任,兼顾好标准化工作和日常工作。标准化工作项目组要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统筹协调,定期向局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标准化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相关成员要加强对牵头负责处室、单位标准化工作的监督,确保标准化工作整体推进。

  

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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