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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58号的答复
索 引 号:014109488/2024-0014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办〔2024〕114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24-05-27 公开日期:2024-05-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58号
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58号的答复
乔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畅通行业企业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从教渠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全市现有高等职业技术学院7所(其中民办1所)、高等专科学校1所,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初中后五年制)6所、中等专业学校4所、技工学校(技师学院)10所,分别隶属于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文广旅等部门管理。加大行业领军技术技能人才进入学校任教意义重大。多年来,我市教育、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共同研究、协同推进,在完善职业(技工)学校教师配置方面开展了一些工作。
  (一)建立高层次人才引进机制。2018年,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联合出台《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人才目录分类办法(试行)》和《进一步完善教育系统多元化人才引进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紧缺型人才、技能型人才要求,并为相应人才畅通专场招聘、常年招聘等绿色通道,已经探索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以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激励、吸引高层次人才投身教育事业。近3年,我市教育系统管理的职业学校共补充教师1017名,其中有企业经历的307人、高层次人才192名。人社部门支持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担任技工院校学校教师,其中江苏省常州技师学院近5年共计招聘教师80人,急需高层次人才引进1人,在全省、全国大赛获得优异成绩人员2人,有企业工作经验人才37人,累计公开招聘的行业企业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占比达半数。
  (二)拓宽高层次人才选聘渠道。2022年,市人社部门印发《常州市技师学院产业教授选聘办法》,每年从常州市内龙头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龙城英才企业等优质企业,或有较高社会影响力的行业协会、学会、工作室,选聘一批科技型企业家、技术能手、技能大师、文化名人等,担任我市技师学院产业教授,并给予专项经费支持。两年来,我市4所技师学院从常州市内优质企业选聘了15名企业、行业人才担任产业教授。市教育系统管理的五年制高职校目前选聘了产业教授64名,参与专业建设、教学改革、人才培养等,推进校企一体化育人,在专业建设、科技创新、生产实践和产教融合平台共建等方面深度合作。同时,推动高职院校与科研机构、高科技企业等,双向选择高层次人才到单位互聘兼职,推动了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机衔接、相互促进。
  (三)开拓高层次人才培养路径。依托华师大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成立全省首个“石伟平”职业教育博导工作站,培养职业教育领军人才10名,支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获批国家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推荐企业1家、省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9家,约占全省1/4,全市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达76%以上。开展“十佳双师型教师”“十佳教授”等优秀教师选树,给予每位入选者2万元奖励,实施教师产业服务能力提升项目80个,鼓励教师开展“四技”服务,给予每件授权专利最高5000元奖励,获批省职业教育“双师型”名师工作室10个、省职业教育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9个,国家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7个,占全省1/4。
  二、后续工作打算
  (一)完善公开招聘办法。完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标准,优化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办法,加大引进力度,支持各职业(技工)院校根据教学需要自主聘任兼职教师,探索发挥企业人才技术、经验优势,让学校相关课程与人才培养能够始终匹配企业发展需求。
  (二)推进产业教授选聘工作。落实《关于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开展新一批产业教授遴选,鼓励职业(技工)院校聘请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项目管理人员、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等到学校工作,支持科技家型企业家、技能大师等深度参与专业建设、实践课程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和教学诊断,通过兼职任教、合作研究、参与项目等方式,联合开展校企协同育人,培养符合产业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充分发挥产业教授优势,为产业教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支持,优先为产业教授所在单位员工提供技术培训,鼓励企业、行业人才深度参与常州市职业(技工)教育人才培养工作,加快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各类技能人才。
  (三)全面深化产教融合举措。将产教融合纳入职业(技工)院校目标管理考核量化指标中,引导学校积极与企业合作开展企业新型学徒、订单班等紧密型校企合作项目。持续实施职业院校教师访学研修、企业实践等项目,组织职业(技工)院校骨干教师或专业带头人,到国家级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职业院校“双高计划”建设单位以及学术科研机构、高水平大学、大中型企业研发中心等,通过结对学习、联合教研、专项指导、顶岗研修等方式,开展访学研修。组织职业(技工)学校中青年专业骨干教师,到国家级或省级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省级以上产教融合试点企业,或其他具备教师企业实践条件的企业,通过企业实践流动站顶岗、参与项目研发、兼职任职等方式,开展企业跟岗实践。支持各职业(技工)院校设立技能大师工作室校园工作站,持续推进企校技术技能交流、师资互通和专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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