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人事变动、事业单位改革和工作需要,经局党委研究并报请市委组织部同意,对局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如下:
党委委员、副局长刘锁龙同志负责公用行业管理、公用事业运行、物业管理、局公用工程建设与施工管理、城市燃气管理工作,分管公用事业处(海绵城市建设处)、住房改革与发展处(三改工作推进处)、物业管理处、燃气热力集团有限公司、通用自来水有限公司、排水管理处、城市照明管理处。
党委委员、总工程师经焱同志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管理、绿色建筑与科技进步、消防设计审查、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安全管理、白蚁防治指导工作,分管设计处、绿色建筑与科技处、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处、房屋安全管理处、城市建设档案馆、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房屋安全和白蚁防治指导中心。
党委委员、副局长蒋联军同志负责房地产行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管理、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分管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处、住房保障处、房地产市场监管处、住房保障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促进中心。
其他同志分工不变。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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