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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市区住宅小区楼道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索 引 号:MB1919756/2020-0005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权责清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住建〔2020〕162号 发布机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2020-06-17 公开日期:2020-06-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充分引导和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立足本职,共建良好的小区生活环境,住宅小区楼道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工作要求。
关于开展市区住宅小区楼道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常住建〔2020〕162号

各区、常州经开区文明办、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城管局、消防救援大队、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的要求,按照市建设文明城市指挥部《关于开展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十大专项行动的通知》,市文明办、住建局、城管局和消防救援支队共同组织在全市市区范围内开展住宅小区楼道专项整治行动,积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充分引导和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立足本职做贡献,协调各方力量治理楼道秩序,共建良好的小区生活环境,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围绕社区小区文明城市建设和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开展住宅小区楼道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住宅小区楼道乱堆放、乱占用、乱张贴、环境脏乱、消防设施缺损、配套设施不全等问题,确保楼道内干净卫生、整洁通畅、设施完备、规范安全,减少火灾隐患,营造良好的小区生活环境,逐步引导市民养成讲文明、守规则的良好风尚,不断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确保我市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

二、行动组织

本次行动由市文明办、住建局、城管局和消防救援支队共同组织实施,活动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处。

三、行动内容

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和省级测评反馈情况,坚持问题导向、难点突破、以点带面,积极发挥各条块部门、基层单位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和党员模范作用形成的合力,重点开展以下三个方面行动:

(一)文明楼道攻坚行动

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协调作用,辖区街道、社区、业委会或物管委抓好具体推进落实,物业服务企业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围绕楼道乱堆放、乱张贴、乱丢垃圾等突出问题,开展楼道整治工作,清理乱堆乱占物品、清理各种小广告,实现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居民门前鞋柜(边柜)整齐规范且不影响正常通行和消防安全,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灯完好。加强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管理,加强消防设施维护,加强楼道电讯线缆整理,巩固保持已有的工作成果。

(二)先锋管家提升行动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结合“红色物业、先锋管家”活动,通过楼道专项整治,全面推动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水平的提高。落实小区道路、场地、草坪、绿化带等公共部位保洁服务责任制;清理道路的地沟、雨水管井、地下室集水坑淤泥等,保证排水顺畅,路面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倡导“垃圾减量分类”,有分类垃圾箱(桶)或垃圾分类投放点,垃圾房、箱(桶)完好整洁,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投放、及时清运;加强门岗规范化建设,规范保安日常服务行为;规范小区汽车停放秩序,严禁占用小区周边路内人行道板违法停车,严禁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加强绿化养护管理。

(三)党建引领示范行动

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业委会(物管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多方主体参与的联动运行机制,推动小区多方治理力量协商共治,调解处理物业纠纷。要发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带头清理楼道,带头维护小区管理秩序,组织志愿者服务队伍,在文明劝导、邻里帮扶、矛盾调解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共建和谐有序、文明包容的宜居小区。

四、行动步骤及措施

住宅小区楼道专项整治行动共分为三个阶段,具体安排为:

1.宣传动员阶段(6月20日至7月31日)

各区、常州经开区、各相关单位要细化住宅小区楼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整治措施;要加强宣传引导,利用横幅、小区公告牌、单元公示栏、电子屏等形式在社区开展宣传发动活动,营造良好氛围;要发动社区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组织志愿服务团队,积极开展劝导引导、整改整治行动。

2.集中攻坚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排查力度,重点开展楼道清理工作,开展楼道灯检修、楼道公共玻璃清洗维护、楼道墙面粉刷、楼道消防等设施维护。整治楼道卫生死角、清理乱张贴、乱涂写,保持楼道楼门干净整洁。通过提前告知、上门劝诫、集中整治、无主杂物清理、报告有关部门采取行政执法等方式,保证楼道通畅,无杂物侵占、无违规停放非机动车现象。开展楼外环境整治,规范小区秩序管理,美化小区环境。

各区、常州经开区、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巡查指导,加快推进落实,全面自查整改,对难点堵点和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集中力量落实整改。根据小区管理的不同类型,采取不同形式的整治方法。对楼道环境卫生类,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或其它管理单位按标准逐项整改到位;对杂物侵占类,要公告到户,在自行清理的基础上,组织物业服务企业或其它管理单位挨家挨户上门做工作,规定清理时间。无市场化物业管理的小区由街道、社区等托管单位统一清理整治;实行市场化物业管理的小区由住建部门、街道、社区组织物业服务企业统一清理整治,相关单位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3.巩固提高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

各区、常州经开区、各有关责任单位要加大督查力度,巩固整治成果。要将活动纳入各地各部门的重点工作项目加以推进,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要分类指导各小区建立实施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和提高整治成果,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全面总结工作开展情况,活动中的信用信息纳入企业信用档案。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各区、常州经开区、各有关单位要把文明城市建设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生动实践。要加强领导,主动谋划,整合资源,挖掘潜力,条块结合,全面部署,克服畏难情绪,切实解决群众普遍反映的楼道管理中的难点问题,以高水平的社区管理方便群众生活,涵育文明风尚,提升城市形象,确保住宅小区在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中不失分。

2.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市、区两级住建、城管和消防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组织街道(镇)、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认真开展整治活动,指导、协调、检查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不留死角。

3.完善机制,突出长效。各区、常州经开区、各相关单位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既要解决楼道和小区环境秩序问题,又要统筹资源,尊重民意,挖掘公共设施潜力,解决群众实际需要,规范管理制度,在创新更多务实管用的做法基础上,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4.加强督查,落实考核。各区、常州经开区、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日常检查的力度,结合日常考核狠抓督办工作。文明办要发挥社会监督的力量,组织市民巡访团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并反馈群众诉求;各区、常州经开区要督促街道等托管单位将日常管理扶持经费与本次活动相挂钩,奖优惩殆;城管部门要加强小区城市长效综合管理检查力度和物业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工作;住建部门要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将本次活动内容纳入物业服务日常检查和“双随机”抽查内容,加大督查力度,检查结果和整改效果纳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考评指标,建立红、黑榜,并与项目招投标、项目评示范、日常监管等挂钩;消防救援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对占用、堵塞、封闭楼道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采取行政处罚等措施。 

常 州 市 文 明 办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

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0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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