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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调整局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40/2017-0001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环党〔2017〕11号 发布机构:市环保局
生成日期:2017-04-24 公开日期:2017-05-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调整局领导工作分工
关于调整局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常环党〔2017〕11号

各辖市、区环保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局领导工作分工作如下调整:

    吴琪明同志:党组书记、局长,太湖办主任(兼)

    主持市环保局(市太湖办)全面工作,分管机关党委、垂管办、组织人事处。

    周忠华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

    专职联系市263办公室、市生态文明办公室、市绿城办工作;协助局长分管财务审计方面的工作。

    分管局生态文明建设处、规划财务处。

    郁 健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行政管理、宣传教育、环境信息、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等方面工作,联系环境科学学会工作。

    分管局办公室(宣教中心)、核管处、环科院(环境信息中心)。

    吴 军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大气污染防治、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环保竣工验收、总量减排、环境监测、机动车排污监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局大气污染防治处、行政服务处、环境监理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环境监测处)、市环境监测中心(人居检测防治中心)、市机动车排污监管中心。

    张 龙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市太湖办日常工作,分管法制、水环境管理、自然生态保护、环境监察和执法、环境信访、固废监督管理、环境科技、水专项、联动执法、环保科技开发推广,联系环境公益协会工作。

    分管政策法规处、水污染防治处(市太湖办督查应急处)、自然生态保护处(土壤污染防治处)、市环境监察支队、市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中心、市环保科技开发推广中心。

    王运先同志:机关党委书记

    协助吴琪明局长、张龙副局长工作。

    毛国才同志:副调研员

    协助周忠华副局长工作。

    徐涵春同志:副调研员

    协助吴军副局长工作。




中共常州市环境保护局党组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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