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常州市司法局
项目名称:专项宣传推广项目
预算金额:8万元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展示法治服务“532”发展战略和新能源之都建设的工作措施和成果,深入宣传公共法律服务的先进典型,不断扩大法治常州建设的公众参与度和群众满意度,推出本项目。《常州日报》是常州主流媒体,也是我市大型综合性日报,已有近60年历史,拥有上百万读者,也是我市各地各部门宣传整体形象、展示发展成就的有效平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依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三、拟定的唯一供应商信息
名称:常州日报社
地址:常州市天宁区和平中路413号常州报业传媒大厦A楼
四、公示期限
公示期从2023年9月14日起至2023年9月20日止,潜在供应商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公示期满后,采购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常州市司法局
地 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A座5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85681636
常州市司法局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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