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水利(水务)局,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促进水利风景区资源的科学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提升我市已建景区的品质,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级水利风景区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水河〔2017〕2号)、《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水利风景区复核工作的通知》(苏水河〔2017〕3号)文件精神,请你们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统一部署,严格把关,做好2017年度省级水利风景区申报和复核工作,于3月1日前上报省级水利风景区申报和复核计划表,6月20日、7月20日前分别上报省级水利风景区申报、复核材料纸质件和电子件。
联系人:黄磊;联系电话:85682199。
附件1:《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级水利风景区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水河〔2017〕2号)
附件2:《省水利《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水利风景区复核工作的通知》(苏水河〔2017〕3号)
常州市水利局
2017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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