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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水利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级水利风景区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67/2017-0000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水管〔2017〕15号 发布机构:市水利局
生成日期:2017-02-16 公开日期:2017-02-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水利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级水利风景区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常州市水利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级水利风景区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水利(水务)局,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促进水利风景区资源的科学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提升我市已建景区的品质,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级水利风景区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水河〔2017〕2号)、《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水利风景区复核工作的通知》(苏水河〔2017〕3号)文件精神,请你们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统一部署,严格把关,做好2017年度省级水利风景区申报和复核工作,于3月1日前上报省级水利风景区申报和复核计划表,6月20日、7月20日前分别上报省级水利风景区申报、复核材料纸质件和电子件。

    联系人:黄磊;联系电话:85682199。



    附件1:《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级水利风景区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水河〔2017〕2号)

    附件2:《省水利《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水利风景区复核工作的通知》(苏水河〔2017〕3号)




 

常州市水利局

2017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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