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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全市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学校起底式消防安全大排查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315/2024-0003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人社办〔2024〕5号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生成日期:2024-01-26 公开日期:2024-01-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全面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技工院校寒假和春季开学安全工作的通知》及江苏八部门联合部署开展全省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精神,按照市消委会《关于迅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就组织开展全市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学校消防安全大排查通知如下。
关于开展全市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学校起底式消防安全大排查的通知
常人社办〔2024〕5号

各辖市区人社局、常州经开区社保局,各技工院校:

为全面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技工院校寒假和春季开学安全工作的通知》及江苏八部门联合部署开展全省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精神,按照市消委会《关于迅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就组织开展全市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学校消防安全大排查通知如下:

一、排查重点

1. 寒假前是否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查清寒假期间留校学生及住宿情况,坚决整治寒假期间留校学生违规用火用气、使用大功率电器行为,整治宿舍外窗安装阻碍逃生和救援的栅栏、占用堵塞疏散通道等隐患。

2. 是否拉网式排查假期中仍在开课的寄宿制技工院校情况,压实学校领导、年级组长、班主任的安全管理责任,确保消防设施完好、疏散逃生通道畅通。

3. 是否全面排查假期中仍在开班的职业培训学校情况,培训开班期间是否严格落实每2小时开展一次巡查的要求。

4. 是否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筑物是否通过消防验收;消控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有专业消防维保单位聘用合同。

5. 学校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配足配全、正常有效。消防水系统是否正常;是否有维保合同和维保记录;配备非自动式消防栓的学校,泵房是否有24小时人员值班。变电站周围安全消防通道是否畅通、配备消防器材和应急灯、设置挡鼠板、窗。

6. 是否紧盯消防、燃气、危化品、建筑等重点领域和校车、宿舍、食堂、图书馆、体育馆、实验室、电梯、用气设施、供电设施、储藏室、危险品仓库、实习实训基地等关键部位,开展日常消防巡查并记录。

7. 是否保持主干道、楼道、宿舍、出入口等消防通道畅通;疏散指示灯是否通电常亮,应急照明灯是否为通电状态;防火门是否保持常闭状态。

8. 电动车停放是否有序并集中管理;是否开展违规停放充电行动;停放处是否放置灭火器材;充电棚用电线路接地是否规范;地下停车场烟感、喷淋是否正常工作。

9. 食堂是否有燃气自动报警切断系统;报警终端是否专人值班;油烟机、排油烟罩及管道是否定期清洗;厨房间等日常使用的电器是否配备触电保安装置。

10. 是否开展冬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应急逃生、灭火演练;加强留校学生安全常识教育,强化假期值班值守,确保遇有突发情况及时处置;抓好学生假期安全管理,学校要督促学生家长履行第一监护人责任,家校联动普及冬季防范火灾、中毒、交通事故等安全常识,提醒旅游、外出、娱乐等活动中注意保护自身安全。

二、检查方式

采取“学校自查、辖市区督查、市局抽查”的方式,对全市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学校安全生产进行排查。

(一)学校自查。各学校要立即按照排查重点内容,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形成隐患清单,逐项列出安全隐患、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及责任人。各学校要健全安全生产台账,切实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强化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辖市区督查。辖市区人社局要迅速会同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当地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学校开展起底式消防安全大检查,确保检查到每一个学校,做到检查全覆盖。重点关注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场所消防安全设置和消防器材管理、火灾危险源管理、消防安全疏散条件、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等方面,尤其对电气线路、燃气管道、供暖设施等方面加大检查力度。

(三)市局抽查。即日起,市人社局将以“四不两直”方式对各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学校进行专项抽查。对实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采取问题移交、重点督办等方式,移交属地相关部门查处并督促整改。对情节严重、且拒不配合整改的学校,要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

三、有关要求

一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工作责任。切实履行“三管三必须”工作职责,各学校要按照安全工作“一岗双责”要求,将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辖市区人社部门要指导督促职业培训学校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对贻误处理时机、酿成重大事端、导致严重后果的安全事件从严从重追责。

二要进一步跟踪排查问题整改。各学校要建立重大事故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出现重大治安、安全事件应第一时间向地方党委政府、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不得推诿拖延。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坚持直面问题、追根溯源、标本兼治,确保学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各辖市区人社部门要紧盯属地职业培训学校用火、用电、用气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强周边和邻近区域安全排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不留死角盲区。

三要进一步完善综合管理机制。各技工院校要切实围绕安全机制建立、责任分工落实、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推进、宣教活动开展等情况组织填写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表,并结合督查情况,形成专项工作报告。各辖市区人社部门要参照通知要求,对属地的职业培训学校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自查和组织现场督查工作,并填报职业培训学校消防安全大排查情况汇总表。各技工院校消防安全大排查情况汇总表、消防安全大排查工作报告和辖市区职业培训学校消防安全大排查情况汇总表,请于1月31日前报送至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人:市人社局职建处  王元能 0519-85682017

附件:(查阅附件请点击)

1.技工院校消防安全大排查情况汇总表

2.职业培训学校消防安全大排查情况汇总表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4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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