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你局《关于报送市文保单位庄蕴宽故居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了书面审查,经论证并研究,我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对方案提出如下修改意见:
(一)细化现状勘察设计。对因条件所限未及勘察部分,应在条件具备时进行及时补充勘察,进行二次深化设计,细化技术措施要求。
(二)完善设计方案内容。规范图纸内容,梳理设计文本框架体系,规范图纸测绘、尺寸标注等信息;进一步梳理地下室、屋架、墙体、地基、楼面等破损程度和做法依据,完善修缮、加固措施;补充壁炉、砖券、门窗、罗马柱等建筑特色部分修补做法;补充排水沟、天沟等排水措施做法;补充油漆详细做法;补充室内地面修补做法。
(三)完善墙面处置措施。在实施墙面处置前应进行局部修补清理实验,经参建各方确认最终工程做法后方可全面实施。
(四)统筹考虑文物建筑利用。补充水、电、空调等配置铺设方案;在文物建筑外围布设消防措施;统筹考虑上下水布局,着重考虑因周边地势高差导致的周边排水处置措施。
二、按照最低限度干预原则,严格控制文物保护工程修缮范围和修缮强度。不得随意改变文物建筑现有基本格局,尽可能保留文物建筑原有历史信息,恢复文物建筑原有历史风貌。
三、涉及文物建筑本体消防、安防文物安全防护工程应另行制定专项方案,按程序进行报批。
四、申请工程验收前组织专业机构再次对文物建筑进行结构安全鉴定。
五、请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按照上述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附修改说明)并经钟楼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核准后实施,并将核准方案报我局备案。
六、项目实施前完成开工备案。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地现场布置管理、岗前培训、围挡和支护等各项准备工作。施工中请加强协调和项目监管,督促项目管理单位和方案设计单位加强施工全过程指导,督促项目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文物保护项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做好施工组织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质量和文物、人员安全。
七、我局将会同钟楼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市文物保护管理中心定期开展项目检查。
八、项目竣工后,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要求,在完成项目初验后,及时做好项目竣工申请验收工作。
九、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重要文物遗存发现或重大工程变更,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组织研究,提出调整方案另行报批。
此复。
常州市文物局
2021年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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