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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做好《中小学德育学堂》项目推进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488/2020-0001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义务教育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教德〔2020〕2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生成日期:2020-02-12 公开日期:2020-02-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做好《中小学德育学堂》项目推进工作
关于做好《中小学德育学堂》项目推进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教育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丰富德育资源,创新德育载体,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经研究,市教育局引进《中小学德育学堂》项目,并在全市中小学推广。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中小学德育学堂》由新华社音视频部和新华社新闻信息中心联合制作推出,是一档长期性视频节目,内容包含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中小学德育学堂》每周一期(不含寒暑假),每期10—15 分钟,分为小学、初中、高中(含职业学校)三个版本,每期节目由《天下速报》《热点聚焦》《新闻故事》《文化百科》《缤纷世界》等栏目组成。
  二、服务对象
  全市各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学生
  三、使用流程
  1.市教育局每周(不含寒暑假)向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局属学校提供一期《中小学德育学堂》视频。
  2.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职能处室负责将每期视频转发至学校。
  3.各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学校选派专人负责接收视频,并结合实际,在学校播放。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将《中小学德育学堂》作为新时期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新途径,作为加强“思政课程”及“课程思政”的新形式,细致安排、深入开展,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广大师生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获。市教育局将不定期开展《中小学德育学堂》项目推进情况专题调研。
  2.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充分用好《中小学德育学堂》资源。学校可在晨会、夕会、班会等时间面向学生播放,一周内可反复播放。可选取《中小学德育学堂》内容进行学科教学,可结合相关内容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3.依法使用,提升实效。《中小学德育学堂》节目版权归属于新华社,各地各校应依法使用,注重版权保护,不得将节目上传至公开网络,确保成效。

常州市教育局

2020年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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