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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司法局关于对常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67号的答复
索 引 号:014109613/2020-00057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司复〔2020〕12号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生成日期:2020-08-07 公开日期:2020-08-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司法局关于对常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67号的答复
市司法局关于对常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67号的答复

周坚代表:

    《关于采取扶持政策促进我市律师事务所规模化专业化发展的建议》(第167号)建议收悉,现将我局意见答复如下:

    近年来,常州市律师业发展迅猛,队伍素质明显提高,服务领域不断拓宽,律师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律师已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在常州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目前,全市设有律师事务所163家,律师总数2185人,执业律师1923人,公职律师199人,公司律师54人,法援律师9人,实习律师176人,机构和执业律师人数以及收费大致位于全省第4位和第5位。但是,我市律师行业发展确实存在律所规模偏小、专业化程度不高、品牌没有特色等一些短板和问题,对此,常州市司法局、常州市律师协会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引导推动行业规模化专业化发展。

    一是出台规模化发展意见。6月15日,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制定出台《关于培育发展规模化律师事务所的若干意见》(常司发〔2020〕56号),从鼓励合并重组发展、提升审批工作效率、优化保障政策措施等三个方面提出14条工作举措,特别是对合并后注册地办公场所给予不超过2年的过渡期以及律所发展达到80名、100名执业律师的律师事务所给予10万、8万的一次性补助奖励等政策,积极鼓励我市律师事务所做大做强,推进律师行业规模化专业化建设。

    二是落实行业发展规划。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制定出台《常州市律师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提出“50名律师以上规模律师事务所超过3家,争取100名律师以上规模律师事务所1家,律师事务所(含分所)年收入5000万以上的事务所超过3家”的目标要求。

    三是开展星级律所评定。市律师协会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常州市星级律师事务所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和《常州市星级律师事务所评定标准》,去年又修订了申报星级律师事务所的人数、收费等基本条件和专业、品牌等百分考核标准,申报三星、四星、五星级律所标准分别提高到1000万、3000万、5000万的门槛条件,进一步推动律师事务所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

    四是推进改革措施。按照《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关于我市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出台《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将律师事务所规模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推进任务。积极引导律师事务所强强联合,合并重组规模化律师事务所。积极协调筹建钟楼区、天宁区法律服务产业园,整合律师事务所资源,组建律师服务集群。

    五是改善队伍结构。推动制定律师人才引进规划和政策,把律师高层次人才引进纳入全市人才建设发展规划,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政策倾斜。探索建立高层次人才培养基金,有计划、有组织安排律师到高校委培或境外学习。注重律师人才资源配置,形成以主办律师人才为核心,业务开发和管理律师人才为支点,并具备充足的公共资源。按照关于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改革的部署要求,有序推动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设立公职律师,推动大中型企业根据需要设立公司律师,完善“两公律师”管理、培训、考核等制度,不断壮大“两公律师”队伍。

    六是完善培训体系。健全完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开展层次性、区域性、专业性培训,加强主任、合伙人、青年律师的培训。借助点睛网、司法行政网上学院培训考试系统等新媒体,构建立体化教育培训体系。举办多层次、全方位的培训人员计划,形成律师人才培训长效机制。采取争取政府支持、协会和事务所资助及个人负担相结合的办法,定期参与高端法律服务业务培训与交流研讨,定期选派优秀律师到律师业发达国家和地区特别“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实践锻炼,培养一批通晓国际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业务的高素质律师人才队伍。

    七是争取政策保障。探索协调财政扶持保障力度,制定合理的激励机制,鼓励律师事务所规模化发展。推动政府健全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和从事公益法律服务经费保障机制,采用政府购买、财政补贴、社会捐助等相结合的方式,对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以及参与信访、调解、社区工作等公益性服务的给予必要的补贴。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协调,改善律师行业税收征管环境。建立青年律师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完善律师事务所内部的“传、帮、带”制度,促进青年律师掌握实务操作技能、提升业务能力。制定律师执业风险防范措施,推行律师职业责任保险制度,建立律师行业互助基金,增强行业凝聚力和向心力。


    签 发 人:刘  永

    经 办 人:张正朝

    联系电话:85681628                       

常州市司法局

2020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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