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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若干意见
索 引 号:014109613/2019-0002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依法办〔2019〕8号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生成日期:2019-09-10 公开日期:2019-09-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若干意见
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若干意见
常依法办〔2019〕8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精神,结合本市工作实际,现对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切实提高执法水平,树立公正公平的行政执法新形象,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为塑造高质量的工业明星城市、旅游明星城市和管理明星城市提供法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规范原则。制定和适用裁量基准时,必须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确保主体合法,依据合法,程序合法。

    (二)公平公正原则。制定和适用裁量基准时,应当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对违法的性质、事实、情节、社会危害性等因素基本相同的当事人实施处罚时,适用的法律依据、处罚种类和幅度应当基本一致,做到公平、公正,一视同仁。

    (三)过罚相当原则。制定和适用裁量基准时,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与违法行为的性质、事实、情节、社会危害性相当,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是必要、适当的,防止处罚畸轻畸重、重责轻罚、轻责重罚。

    (四)综合考量原则。制定和适用裁量基准时,必须体现立法目的和精神,符合社会公认的基本准则和价值标准,要全面衡量违法性质、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相关因素,不片面考虑某一情节。

    (五)程序正当原则。制定和适用裁量基准时,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依法保障当事人的陈述权、申辩权和知情权、参与权、救济权等。

    (六)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制定和适用裁量基准时,要注重坚持处罚与教育结合的执法理念。制裁违法行为是手段,教育当事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是目的。

    三、主要内容

    (一)全面梳理行政处罚事项,确定重点规范项目。各部门要结合本次机构改革,对本部门行政处罚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在原有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基础上,选择民营企业反响较大、违法行为发生较多、涉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的项目,进一步细化量化相关裁量基准。对处罚数额较小、发生频率较低的处罚项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细化量化。

    (二)针对行政处罚事项,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标准。对可以裁量是否予以处罚的,要按照包容审慎监管的原则,明确是否处罚的具体适用情形;对可以裁量单处或并处行政处罚的,要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单处、并处的行政处罚的具体适用情形;对可以裁量处罚种类的,要按照优先选择谴责性和告诫性罚种的原则,明确不同处罚种类的具体适用情形;对可以裁量处罚幅度的,除总体上按照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一般处罚、从重处罚进行划分,一般处罚要按照最低三分法划分裁量阶次或者明确计算方法,明确具体适用情形。

    四、配套制度

    (一)建立健全裁量基准信息公开制度。各部门要将细化量化后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结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规定,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本部门网站、公告栏、办事大厅等途径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深化处罚决定书说理制度。各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就违法行为的性质、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和最终选择的处罚种类、幅度及法律依据作必要的说明,说明应当充分,理由应当与行政处罚结果相关联。

    (三)完善适用裁量基准监督制度。各部门要完善适用裁量基准的监督机制,从依法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听证权,回避制度等,多环节、多方面、多角度进行监督,要在执法全过程记录、案件核审、陈述申辩复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件评查、行政复议等程序中,加强对裁量基准部分的审查力度。对于在裁量中滥用裁量权行为的,要按照过错责任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案卷质量评查案例指导制度。各部门要特别关注行政处罚中的自由裁量行为,通过增加处罚裁量基准适用情况的考评比重,进一步加强本部门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要充分发挥优秀案例的指导作用,汇编发布具有典型意义的行政处罚案例,以案说法,为行政执法人员正确适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提供参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一领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基础工程。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切实加强领导,要将规范裁量权工作与市委市政府深化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若干意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相结合,抓紧抓实抓好各项工作,确保规范行政处罚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推进。各部门要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按照时间要求,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区、部门的行政执法实际,组织制定适用本部门的自由裁量基准,确保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具有可操作性,并向社会公开,同时于10月中旬前向市司法局备案。

    (三)注重经验总结。各部门要按照信息化建设工作要求,推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工作的数字化、程序化、网络化和信息化,要结合执法实际,注重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深化和提高自由裁量的科学性,抓紧运作,稳步推进,务求实效,使行政执法水平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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