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贯彻<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常民管〔2010〕57号)和常州市民政局、常州市体育局《关于开展体育类社会团体评估工作的通知》(常体发〔2011〕82号)及常州市体育总会《关于开展2012年度体育社团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经自评申报、专家小组初评和考核领导小组及市评估委员会审核终评,决定授予常州市篮球协会、天宁区老年体育协会、武进区老年体育协会、金坛市老年体育协会、溧阳市木兰拳协会、溧阳市体育舞蹈运动协会、溧阳市武术协会等7家单位为常州市4A级社会组织称号,授予常州市桥牌协会、常州市门球协会、常州市体操协会等3家单位为常州市3A级社会组织称号。
常州市民政局 常州市体育局
2012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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