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认真组织参加全省放心消费创建公益广告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795/2014-0008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放消创办〔2014〕 6 号 发布机构:常州工商局
生成日期:2014-12-08 公开日期:2014-12-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诚信文明社会风尚以及传播放心消费创建理念中的积极作用,通过公益广告形式,进一步扩大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宣传教育效果,为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高诚信江苏建设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营造良好氛围,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放心消费创建公益广告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苏放心消费创建办〔2014〕17号)精神,为认真做好我市参加全省放心消费创建公益广告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现对组织征集活动提出有关要求如下。
关于认真组织参加全省放心消费创建公益广告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常放消创办〔2014〕 6 号

各辖市(区)放心消费创建办公室、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广告协会会员单位:

    为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诚信文明社会风尚以及传播放心消费创建理念中的积极作用,通过公益广告形式,进一步扩大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宣传教育效果,为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高诚信江苏建设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营造良好氛围,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放心消费创建公益广告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苏放心消费创建办〔2014〕17号)精神,为认真做好我市参加全省放心消费创建公益广告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现对组织征集活动提出有关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

    放心消费创建是全省范围内开展以提高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为主要目标的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公益广告作品征集评选活动,有助于进一步深化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提升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影响力,提升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群众知晓度和社会参与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征集评选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二、广泛发动,积极参与

    各地要积极运用大众传媒以各种形式向社会及时发布征集消息,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创作和投稿。要充分发挥全市各广告协会会员单位、广告和影视制作公司、大专院校特别是辖市(区)电视台和广播电台广告创作的主力军作用,踊跃参加征集活动。各创建办要积极动员和引导省级放心消费创建诚信品牌企业、省级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单位围绕活动主题,结合本企业的经营服务理念,创作符合作品要求、有本企业鲜明特色的公益广告,借此机会传播和展示企业品牌和企业文化。

    三、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本次征集作品分为影视、平面和广播三类。各地创建办负责本辖市(区)范围内征集作品的集中报送,三类作品的报送总量原则上不少于10件(戚墅堰区不少于2件)。报送时间截止日期为2015年1月20日。报送地址:常州市太湖东路105号常州工商局放心消费创建办公室,联系人:夏慧明,联系电话:81980091。

    个人投稿的作品,投稿地址:常州市太湖东路105号,邮编:213022。E-mail:czsggxh@sina.com,QQ:729483250。联系电话:81980084,联系人:朱先生18915899879。投稿截止日期为2015年1月20日,以寄出地邮戳为准。

    经市放心消费创建公益广告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组委会研究,按照影视、平面、广播公益广告作品分类,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选,分别设立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秀奖5个,分别奖励2000元/件、1000元/件、500元/件和200元/件,以此鼓励。

    市组委会负责向省组委会推荐参评作品,对获奖作品拥有修改、改编等非商业性再创作和用于公益宣传的权利。

    

    

    江苏省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常州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常州广告协会

    2014年12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