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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新丰苑三期安置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014109445/2014-0010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发改〔2014〕95号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
生成日期:2014-04-11 公开日期:2014-04-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解决天宁区勤业村委、新丰村委下属7个自然村居民的拆迁安置问题,原则同意由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实施该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新丰苑三期安置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天宁区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新丰苑三期安置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天发改〔2014〕27号文)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天宁区勤业村委、新丰村委下属7个自然村居民的拆迁安置问题,原则同意由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处实施该项目。

    二、该项目用地面积2.74公顷。地上总建筑面积59919平方米(计容面积),其中:普通住宅50399平方米,商业及配套公建9520平方米。另外配套建设地下车库11555平方米。

    三、该项目估算总投资2343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7465万元,征地及拆迁费用4339万元,其他费用1626万元。资金来源由天宁区青龙街道办事筹措解决。

    四、该项目批复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常州市人民政府2010年5月28日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常国用〔2010〕第0388400号)、市规划局2014年1月13日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20400201400007号)和市规划局2014年3月4日审定的新丰苑三期安置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天宁区环保局2014年3月24日出具的常天环(开)准字〔2014〕第03009号环评批复、市发改委2014年3月31日审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等。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

    六、请你局协助并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并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本项目须待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各项法定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开工建设。

    特此批复。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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