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
你单位《关于提请审批“常州市公安局2021年度公安硬件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常公发〔2021〕10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数据安全、数据共享等要求,原则同意你单位大数据管理支队实施常州市公安局2021年度公安硬件基础设施项目。
二、主要建设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市局网络核心交换机、汇聚节点路由器、数据库备份一体机、云平台备份一体机、系统集成等。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估算总投资468万元,资金来源为科技强警资金。
四、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项目系统集成、软件、硬件设备等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招标工作。本项目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项目代码:2112-320400-04-04-140084)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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