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民政局、常州经开区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配合做好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督导组对我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深入贯彻《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办〔2020〕35号)和《关于切实做好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苏民电〔2020〕42号)精神,全力防范,有效遏制民政领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持续推动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当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正处于整改提升的关键阶段,各地各民政服务机构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坚决做到认识、工作、责任“三个到位”,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不留死角,排查整治彻底到位。要深入开展落实民政服务机构主体责任专题行动,各地各单位要全面按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要求,强化安全措施,积极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二、全面进行“回头看”检查自查
各地各单位要对照《常州市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进度时序,认真研究梳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全面开展“回头看”自查检查。一要查前期排查出的隐患是否全部整改到位,特别是前期确定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按照“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全面抓好整改,以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的过硬成绩迎接上级的督查检查。二要进一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对排查的问题隐患要逐一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要全部录入系统,切实做到应填尽填、不错不漏,对账销号、动态留痕。三要完成市局交办问题隐患整改工作,近期,市局对部分民政服务机构开展了安全生产检查,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清单开展问题隐患整治。
三、高质量完成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审验整改任务和无证养老机构清理整治
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工作力度,确保9月底前全面完成处置任务。要加强统筹协调,对整改工程尚未完工的机构,加大力量投入,科学组织施工;对已完成整改施工的机构,加快办理消防安全确认手续;对计划关停机构,尽快落实安置场所,妥善做好住养老年人分流安置,及时关停。同时,要按照“三个一批”原则,加大无证养老场所的清理整治力度,确保清理整治取得实效。
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进一步巩固“安全生产月”成果,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和警示教育。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外要张贴宣传警示标语,内要公示安全生产制度,通过组织培训、播放警示教育片、开展应急演练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讲安全、比安全的浓厚氛围,保持警钟长鸣,筑牢思想防线。要注重提炼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益借鉴。
五、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
充分借助全省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深化系统应用,进一步建立健全系统运行管理机制,全面加强机构自查、隐患摸排整改、检查督查等功能使用。各地要督促所属机构依托安全生产管理APP,填报基础信息与安全信息,及时更新整改进度。各级民政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安装使用安全生产管理APP,动态掌握本地区、本领域安全生产态势。相关工作人员要借助系统下发检查工单,手持APP开展实地复核与检查记录,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信息化水平。
六、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当前,正值高温时期,雷电、暴雨、台风等自然灾害多发,全国局部地区又出现零星散发或聚集性疫情,风险隐患叠加,各地、各单位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慎终如始、毫不松懈抓好风险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结合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突出问题,部署以防暑降温、防台防汛、防火防爆、防食物中毒、防触电、防雷击等为重点的风险管控措施。把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精细排查民政服务机构出入管理、物品采购、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不断完善机构防控要求,细化机构日常防控方案。加强应急管理,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单位负责同志要在岗带班,严格落实民政政务信息报送规定,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各地各单位在9月10日前完成全面自查自改工作的基础上,向市民政局报告阶段工作小结。
常州市民政局
2020年8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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